緣生

(重定向自緣已生

緣生梵語pratītya-samutpanna巴利語paṭicca-samuppanna),或譯為緣已生,含義為由緣而生者,是與緣起有關的重要佛教概念。在部派佛教中,說一切有部分別說部對“緣生”的定義不同,是二者之間的根本分歧之一。

概論

釋迦牟尼教導多聞聖弟子正知善見緣起緣生法,透過真實正觀,色法等五蘊[1],為無常、苦、非我、非我所,而真實智生,最終解脫[2]玄奘三藏譯經論中經常將“緣生”譯為緣已生

說一切有部提出三世二重因果時分緣起說,“緣生”與“緣起”二者「其體是一」[3],依據為《雜阿含經·二九六經》[4],在這個說一切有部的誦本中,因緣法是「此有故彼有」而“緣生”法是「此法常住、法住法界、隨順緣起」。此經的分別說部巴利三藏誦本為《相應部·因緣相應·第二食品·緣經》[5],在這個分別說部誦本和《法蘊論》引用的誦本中,緣起是「依此有彼有、法住法界」而“緣生”法是「無常、有為、所造作」之法,《大毘婆沙論》將依據此經和《雜阿含經·二九九經》所说「缘起非所造作」[6]而認為“緣起是無為”者批判為分別論者[7]

內容

玄奘三藏譯《阿毘達磨法蘊足論·緣起品》完整引用了佛陀論述緣起和緣生法的經文:

註釋與引用

  1. ^ 雜阿含經》第2卷第58經:「世尊!何因何緣?名為色陰,何因何緣?名受、想、行、識陰。佛告比丘:四大因,四大緣,是名色陰,所以者何?諸所有色陰,彼一切悉皆四大緣,四大造故;、觸受、想、行,是故名受、想、行陰,所以者何?若所有受、想、行,彼一切觸緣故;名色因、名色緣,是故名為識陰,所以者何?若所有識,彼一切名色緣故。」
  2. ^ 《雜阿含經》卷1〈9經〉:「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觀。聖弟子!如是觀者,厭於色,厭受、想、行、識,厭故不樂,不樂故得解脫。解脫者真實智生:『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3. ^ 法蘊論》:「此中緣起、緣已生法,其體雖一,而義有異,謂:或有緣起非緣已生法,或有緣已生法非緣起,或有緣起亦緣已生法,或有非緣起亦非緣已生法。
    或有緣起非緣已生法者,無也。或有緣已生法非緣起者,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或有緣起亦緣已生法者,謂:生定能生於老死,如是生支,定能為緣,是緣起性,及緣已生法性。如是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應知亦爾。非緣起非緣已生法者,謂:除前相。
    又生緣老死者,謂此生支,雖異生異滅,而緣起理,恒時決定。……若佛出世時,生非老死緣者,應佛不出世時,生亦非老死緣。若佛不出世時,生非老緣者,應佛出世時,生亦非老緣。若緣起理,有顛倒者,應成二分,不決定故,應可破壞,理雜亂故。若爾,不應施設緣起,佛不應說生緣老死。然佛所說生緣老死,理趣決定,去來今世,有佛無佛,曾無改轉,法性恒然,不隱不沒,不傾不動,其理湛然,前聖後聖,同所遊履,是真是實,是諦是如,非妄非虛,非倒非異,是故佛說生緣老死,如是有、取、愛、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緣行亦爾。」
    大毘婆沙論》:「如契經說:『彼告苾芻,吾當為汝說,緣起法及緣已生法。』問:緣起法與緣已生法,差別云何?
    • 有作是言: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品類足論》作如是言:云何緣起法?謂一切有為法。云何緣已生法?謂一切有為法。故知此二無有差別。
    • 有餘師說:亦有差別。謂名即差別,此名緣起法,彼名緣已生法故。復次,因名緣起法,果名緣已生法,如因、果,如是能作、所作,能成、所成,能生、所生,能轉、所轉,能起、所起,能引、所引,能續、所續,能相、所相,能取、所取,應知亦爾。復次,前生者名緣起法,後生者名緣已生法。復次,過去者名緣起法,未來現在者名緣已生法。復次,過去現在者名緣起法,未來者名緣已生法。復次,無明名緣起法,行名緣已生法,乃至生名緣起法,老死名緣已生法。
    • 脇尊者言:無明唯名緣起法,老死唯名緣已生法,中間十支亦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
    •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過去二支唯名緣起法,未來二支唯名緣已生法,現在八支亦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
    • 尊者望滿說有四句:有緣起法非緣已生法,謂未來法。有緣已生法非緣起法,謂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五蘊。有緣起法亦緣已生法,謂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五蘊,諸餘過去現在法。有非緣起法亦非緣已生法,謂無為法。
    • 集異門論》及《法蘊論》俱作是說:若無明生行,決定安住不雜亂者,名緣起法,亦名緣已生法。若無明生行,不決定不安住而雜亂者,名緣已生法,非緣起法,乃至生除老死,應知亦爾。
    •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若法是因名緣起法,若法有因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和合名緣起法,若法有和合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生名緣起法,若法有生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起名緣起法,若法有起名緣已生法。復次,若法是能作名緣起法,若法有能作名緣已生法。
    • 大德說曰:轉名緣起法,隨轉名緣已生法。
    •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諸法生時名緣起法,諸法生已名緣已生法。
    契經所說,緣起法緣已生法,如是差別。此中但說時分緣起,謂十二位立十二支,一一支中,各具五蘊。」
  4. ^ 雜阿含經·二九六經》:云何為因緣法?謂:「此有故彼有」,謂:「緣無明行」,「緣行識」,乃至如是如是,純大苦聚集。
    云何緣生法?謂:無明、行,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所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無明有行」,乃至「緣生有老死」,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彼如來自覺知,成等正覺,為人演說,開示顯發。謂:「緣生故,有老、病、死、憂、悲、惱、苦」,此等諸法,法住、法定、法如、法爾,法不離如,法不異如,審諦真實,不顛倒,如是隨順緣起,是名緣生法。謂: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處、觸、受、愛、取、有、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是名緣生法。
    多聞聖弟子於此因緣法、緣生法,正知善見,不求前際,言:「我過去世若有、若無,我過去世何等類,我過去世何如。」不求後際:「我於當來世為有、為無,云何類,何如。」內不猶豫:「此是何等,云何有此為前,誰終當云何之,此眾生從何來,於此沒當何之。」若沙門、婆羅門起凡俗見所繫,謂說我見所繫,說眾生見所繫,說壽命見所繫,忌諱吉慶見所繫。爾時悉斷、悉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於未來世,成不生法,是名多聞聖弟子於因緣法、緣生法,如實正知,善見、善覺、善修、善入。
    眾賢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如契經說:『云何緣起?謂:依此有彼有,及此生故彼生,即無明緣行,至生緣老死。』如是說已,復作是言:『此中法性,乃至最後,無顛倒性,是名緣起。』」「如說:『云何緣已生法?謂無明、行,至生、老死。』」
  5. ^ 相應部·因緣相應·第二食品·緣經》:諸比丘!何為緣起耶?諸比丘!緣生而有老死。如來出世,或如來不出世,此事之決定、法定性、法已確立,即是相依性。如來證於此,知於此。證於此、知於此,而予以教示宣佈,詳說、開顯,分別以明示,然而即謂:「汝等,且看!諸比丘!緣生而有老死。」…[略]…諸比丘!於此有如不虛妄性、不異如性、相依性者,諸比丘!此謂之緣起
    諸比丘!何為緣生之法耶?諸比丘!老死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貪之法,滅法。…[略]…諸比丘!無明是無常、有為、緣生、滅盡之法、離貪之法、滅法。諸比丘!此等謂之緣生法。
    諸比丘!聖弟子對此緣起及緣生之法,以正慧如實善見之,彼憶求宿世:「我於過去世有耶?我於過去世無耶?何故於過去世有耶?於過去如何有耶?於過去世如何有耶?如何而有耶?」,馳思未來:「我於未來世有耶?於未來世無耶?何故於未來世有耶?如何於未來世有耶?我於未來世何有?如何而有之耶?」,於今之現世有惑:「有我耶?無我耶?何故有我耶?如何有我耶?此眾生來自何處耶?彼將赴何處耶?」,無有是事。所以者何?諸比丘!聖弟子如實對此緣起及此等緣生之法,以正慧善見故。
    S.12.20.Paccayasutta: Yato kho, bhikkhave, ariyasāvakassa ‘ayañca paṭiccasamuppādo, ime ca paṭiccasamuppannā dhammā’ yathābhūtaṃ sammappaññāya sudiṭṭhā honti, so vata pubbantaṃ vā paṭidhāvissati—‘…略…’ti; aparantaṃ vā upadhāvissati—‘…略…’ti; etarahi vā paccuppannaṃ addhānaṃ ajjhattaṃ kathaṃkathī bhavissati— ‘…略…’ti—netaṃ ṭhānaṃ vijjati.
    元亨寺譯本原為:「諸比丘!聖弟子對此緣起及緣生之法,以正慧如實善見故,彼憶起宿世:……馳思未來:…… 於今之現世就已有惑:……。不知其理。」依巴利文更正。
  6. ^ 6.0 6.1 雜阿含經·二九九經》:「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眾賢阿毘達磨順正理論》:「有餘部師說:緣起是無為,以契經言:『佛告乞士,如是緣起,非我所作,非他所作,如來出世,若不出世,如是緣起,法性常住,乃至廣說。』」
  7. ^ 大毘婆沙論》:「或復有執,緣起是無為,如分別論者。問:彼因何故作如是執?答:彼因經故,謂契經說:『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性,佛自等覺,為他開示,乃至廣說。』故知緣起是無為法,為止彼宗顯示緣起是有為法,墮三世故,無無為法墮在三世。」
  8. ^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緣品》:「云何緣?無明緣行,若諸佛出世,若不出世,法住法界,住彼法界,如來正覺正解已,演說開示,分別顯現,說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若如此法,如爾,非不如爾,不異,不異物,常法,實法,法住,法定。」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契經事》:「無始時來,展轉安立,名為法性。由現在世,名為法住。由過去世,名為法定。由未來世,名法如性。非無因性故,名如性。非不如性,如實因性故,名實性。如實果性故,名諦性。所知實性故,名真性。由如實智,依處性故,名無倒性。非顛倒性,由彼一切緣起相應,文字建立,依處性故,名此緣起順次第性。」
  9. ^ 舍利弗阿毘曇論·非問分·緣品》:「云何緣生法?老死無常,有為,緣生,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乃至無明無常,有為,緣生法,盡法,變異法,離欲法,滅法,是名緣生法。」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