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司法機構(Federal judiciary of the United States)是根據美國憲法和美國法律成立的法院。其中美國憲法只指明要成立最高法院,其餘法院由美國國會授權成立。
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部份,可分為普通法院和專門法院。普通法院分為三级,从下到上分别是:
專門法院有:
附属机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