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 (政治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政治术语,用于表示不属于中国共产党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及其他中国大陆民主参政党派成员的公民

群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政治术语,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等政治组织的人,是政治面貌的一种。[1]

历史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

1929年,毛泽东古田会议提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群众路线被确立为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根本的组织路线。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政治斗争激烈,政治面貌甚至存在一些当时政治不正确的选项,例如黑五类(地富反坏右)。他们的子女即使与父母划清界限,也无法在政治面貌一栏填写“群众”,而最多只能填写“清白”。这种现象已经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而不再存在。

参考文献

  1.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文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编). 现代汉语词典 6. 商务印书馆. : 1082. ISBN 978-7-100-08467-3 (中文(简体)).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