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
儒家觀念
義,一般指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衍生出「義氣」之概念。“义者,宜也。”《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說文》:“義,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周官》註:“儀作義,古皆音俄。” 《近思录》按其“适宜”的意义将“义”定义为“合理地处理事务”。[1]
“义”是儒家五德(仁、义、礼、智、信)之一。儒家注重要与身边的人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孔子的中心思想為“仁”,孟子的中心思想為“義”[2]。西汉董仲舒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是处理人际关系。
義氣
「義氣」是由「義」所衍生的概念,在中國民間普遍用以表示朋友之間的情誼與關心。在武俠小說及黑社會裏,便經常強調人與人之間的義氣。換個角度來說,「義氣」之意涵範圍相較於「義」較為狹隘,可稱為「小義」。
道家
《论语》的义
论语共计出现 24 个义字。从语法上分析,义字在《论语》文本中时作名词,时作动词,时作形容(副)词,但基本涵义还是“合适、合宜”。在道德意义上,义就具备了动态的道德评价、道德要求和静态的道德标准三重道德职能。[5]
义利
-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里仁》
-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述而》(适宜)
- 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宪问》(适宜)
- 见利思义,见危授命。《宪问》
- 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季氏》(道德要求)
- 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子张》
道义
- 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子路》
- 夫达也者,质直而好义,察言而观色,虑以下人,在邦必达,在家必达。《颜渊》
- 其使民也义。《公冶长》(合宜地)
-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雍也》(道德评价)
- 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
- 见义不为,无勇也。《为政》(‘合宜’之事)(道德要求)
-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学而》(‘合宜’这种标准)
- 闻义不能徙。《述而》(道义)(道德评价)
- 主忠信,徙义:崇德也。《颜渊》(道义)(道德评价)
-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慧,难矣哉!《卫灵公》(道德评价)
- 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季氏》
- 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阳货》(道德评价)
- 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卫灵公》
- 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里仁》(‘合宜’这种标准)
参见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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