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溥(1502年—1556年),字德宏,號夢山,浙江紹興府諸暨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翁溥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浙江紹興府諸暨縣民籍
字號字德宏
諡號榮靖
出生弘治十五年(1502年)六月初十日
逝世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
配偶娶黄氏
親屬(子)翁餘忠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舉人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十二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聯捷己丑科三甲四十二名進士[1][2]。授太湖縣知縣,十二年十二月选拜吏科給事中。十四年九月因弹劾吏部尚书汪鋐,降一级调外任用,贬江西龙泉县丞。十五年升庐陵知县,秩满,升松江府同知,二十年升广东按察司佥事,二十三年正月升本省左参议,二十五年任四川按察司副使,以平白草蠻功受賞。二十七年戊申,陞四川參政,復以平都蠻功再受賞。二十八年陞河南按察使,未任,陞湖廣右布政。三越月,轉左布政使。三十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次月改巡抚江西,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夏,入為兵部右侍郎。次年,轉左侍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升南京刑部尚書,五月卒於任。訃聞,諡榮靖,賜祭葬。著有《知白堂稿》[3]

家族

曾祖翁晧;祖父翁珪;父翁銓。母陳氏。慈侍下。兄漢、源。弟瀚、洋、濟、濬、澄、海[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國朝獻徵錄·卷四十八》:南京刑部尚書諡榮靖翁公漙行狀(孫應奎)夢山翁公諱溥,字德宏,生而稟受朴茂無便獧童習。年十六補邑庠生,嘉靖戊子領鄉薦,明年己丑連第。授太湖縣尹,至則捐苛剔蠹,嚴巳惠下,民大德公,為立祠係去思焉。癸巳秋召入,拜吏科給事中。慨然思所以靖獻者。值大同軍殺主將,廷議方未決,公抗疏乞正法以定國是。及事寧,功罪失實,復疏請選風憲官往覈之。其任事每如此。乙未會試,為同考試官,所錄多名士。時吏部尚書結權黨邪大逞胸臆以要上籠下,公以予與左給事中薛宗鎧者,發其奸懼,微誠不足以悟主上廼亟,上疏攻之者凡九人,而大奸距脫,內外稱快矣。時死事者二人,謫降者六人。公授江西龍泉縣丞,一無慍色。丙申,陞廬陵知縣。及考績,陞松江府同知。皆勤慎共職。辛丑,陞廣東僉事,札欽州,平交趾亂。甲辰,陞參議。丙午,陞四川副使,以平白草蠻功受賞。戊申,陞參政,復以平都蠻功再受賞。巳酉,陞河南按察使,未任,陞湖廣右布政。三越月,轉左使。葢前此公不以為淹今此人不以為幸歷久信孚公道不容巳耳。辛亥夏四月,□右副都御史敕令巡撫其地。未幾,改撫江西。至則值歲旱,議賑貸。明年又旱,又上疏乞蠲租省驛傳供應凡調停節省可惠民者靡不究心。寧府自變後,弋陽郡攝行府事,至搆爭不息,公疏請分管以平事權,上特俞允,郡藩賴之。癸丑,入為兵部右侍郎。甲寅,轉左侍郎。兩為捷音事陞俸一級。是年秋七月,考績晉階通議大夫。贈祖、父珪、銓如公貴,皆兵部侍郎,廕子忠入監。乙卯,為捷音事,陞俸給賞如前。丙辰,陞尚書,掌南京刑部事,任踰月,以病痰一夕卒於官。訃聞,天子悼之,諡榮靖,賜祭二壇,詔有司治其葬。公性坦豁有度與人常親厚少間立巳鮮有□容雅好文藝每有感遇輒題詠□而成帙今。有知白堂稿行於世。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八年己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吴麟
明朝庐陵县知县
嘉靖十五年-十七年
繼任:
袁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