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鳴世(1534年—?),字茂謙,號敬亭,山東濟南府新城縣(今桓台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耿鳴世
大明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籍貫山東濟南府新城縣
字號字茂謙,號敬亭
出生嘉靖十三年甲午十一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巴氏,继娶徐氏
親屬(子)庭柱(指挥)、庭桢、庭松、耿庭栢(浙江巡抚、吏部尚書)
出身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東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進士[1][2],三年授任直隶邢臺縣知縣,任內减税三分之一;又引水灌溉城西农田。六年升刑部广西司主事,万历二年四月改任广西道御史,三年巡按陕西,四年二月以病乞归。五年九月復补山西道御史,六年十二月以宽縱池州府犯人张思道等七人,降一级调外任,或谓南京户科给事中余懋学疏忤张居正谪为民,归婺源,会歙县民与婺源、休宁等五邑争丝得激变,居正暗中排挤懋学,拟旨索宦族主使甚急,鸣世不从,遂有是贬。七年降调山西蒲州判官,升潞安府推官,十年升礼部精膳司主事,历员外郎,十一年闰二月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十三年二月进右參議。

家族

曾祖耿水;祖父耿溫,赠太仆寺卿;父耿錞,岁贡生封承德郎礼部精膳司主事。母王氏,赠夫人;繼母劉氏;繼母許氏,俱赠夫人[3]。弟鳴皋、鳴岐,俱为吏目;耿鳴雷,太仆寺卿;鸣冈,拔贡;鸣阳,廪生;鸣鶚。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