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498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第498號決議聯合國大會於1951年2月​​1日通過的一項決議。決議譴責中國人民志願軍介入韓戰,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介入朝鮮是「侵略行為[1]。這是聯合國大會第一次決議判定一個國家為武裝侵略者。[2]

联合国大会
第498号决议
日期1951年2月1日
会议327
编号A/RES/498 (V)(文件
主题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干涉朝鮮
投票
44票赞成
7票反对
9票弃权
结果通过
美國新聞署製作的一張海報,譴責共黨侵略韓國。

這一決議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徵性的,並不是強制性,而且許多國家因為擔心朝鮮的衝突會升級,不願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更強有力的行動。雖然被定性後,國際社會本可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經濟和政治制裁,但聯合國起初沒採取什麼行動,直到聯合國大會第500號決議加上朝鮮後被短暫實施。而朝鮮戰爭其後持續了2年,最終於1953年以僵持停戰告終。[3]

背景

 
美國新聞署在1951年製作的一張海報。箭頭里的泰文意為「44國譴責紅色中國」。底部的紅色邊框中則列出了贊成該決議的國家。

1950年年末,幾十萬中國志願軍部隊跨過鴨綠江參與朝鮮侵略韓國的戰爭,協助北韓軍隊對抗以韓美為首的聯合國軍。其後在1951年初也超越了38度線。[2]

基於此,在2月份大會投票之前,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團試圖讓安理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行動,但因為蘇聯在安理會行使否決權沒有成功,因此美國轉向聯合國大會,美國代表團呼籲聯合國譴責共產中國是朝鮮半島的侵略者。[2]

決議案要點

該決議有3個要點︰[4]

  • 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的侵略
  • 勸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之軍隊離開朝鮮半島
  • 敦促聯合國會員國繼續支持聯合國駐韓部隊

投票结果

投票 票数 成员国
同意 44 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华民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丹麦多明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埃塞俄比亚法国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冰岛伊朗伊拉克以色列黎巴嫩利比里亚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菲律宾泰国土耳其南非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国乌拉圭委内瑞拉
反对 7 缅甸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印度波兰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弃权 9 阿富汗埃及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瑞典叙利亚也门南斯拉夫

[5]

参见

參考文獻

  1. ^ Cold War International History Project's Cold War Files. Wilson Center.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30). (英文)
  2. ^ 2.0 2.1 2.2 This day in History: U.N. condemns PRC for aggression. A&E Television Networks. 2009 [2 April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1). 
  3. ^ This day in History: U.N. condemns PRC for aggression. A&E Television Networks. 2009 [2 April 2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4. ^ A/RES/498 (V) (PDF). United Nations. [2 April 201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5-04-04). 
  5. ^ The Question of Korea.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51. New York City: United Nations. 1951: 224 [2 April 2015]. OCLC 86723099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