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胡鍾麟舉戊午科浙江鄉試[2],崇禎元年(1628年)成進士,獲授刑部主事,遇事敢言,曾鞭笞製造冤獄媚陷魏忠賢的曹某,大快民心。北京乾旱,明熹宗步禱無效,他嘆道:「自來旱災,多來自冤獄。」上奏釋放若干囚犯,大雨就下降;之後他前往貴州負責鄉試、分校武會試都稱得士,秩滿轉任兵部武選司、職方司,徵調遣發都由他決定,又謝絕請託、推卻餽遺,獲朝廷倚重,不久因病去世,身邊只有少量遺物。朝野深為痛惜[1]。
引用
- ^ 1.0 1.1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胡鍾麟,號芝山,崇禎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倜儻練達,遇事敢言;朝紳曹某諂附魏忠賢,煅煉詔獄,諸公時方在繫,麟按而笞之,朝論大快。京師旱甚,上步禱不得,麟歎曰:「自來召旱,多由冤獄為。」奏釋若干,雨大霔。典試黔中、分校武闈並稱得士;秩滿遷武選司,簡任職方,徵調遣發俱由獨斷,絕請託、卻餽遺,機務倥偬中外倚重,以疾卒,宦橐蕭然,朝野痛之。 武康志
-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選舉表 舉人一》:(萬曆)四十七【六】年戊子【午】(舉人)……胡鍾麟 詳進士
參考文獻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二·選舉表 舉人一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