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克爾
謝克爾,亦稱舍客勒(腓尼基語:𐤔𐤒𐤋;希伯來語:שקל、sheqalim或shekels;阿卡德語:𒅆𒅗𒇻、šiqlu或siqlu)是一種貨幣單位,曾廣泛通行於古代近東地區,主要用銀生產。謝克爾最初也是一重量單位,大約相當於11克(0.39盎司)。謝克爾在中文版和合本聖經的裡面,將這個貨幣和重量單位由英文語音翻譯為「舍客勒」。
作為衡量單位,舍客勒在以色列的摩西五經描述下的曠野漂流時期,其"重量"和"貨幣"的意義就曾經交互使用過。如舍客勒作為重量單位,在出埃及記三十章23節(記載著調製聖膏油的方法)中說道:『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質的沒藥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著聖所的平,又取橄欖油一欣,按做香之法調和做成聖膏油」』(舊約希伯來語聖經在第24節的舍客勒原文是בְּשֶׁ֣קֶל)。此外,在同一章經文的第13節,舍客勒又被當作為貨幣單位:『凡過去歸那些被數之人的,每人要按聖所的平,拿銀子半舍客勒;這半舍客勒是奉給耶和華的禮物』(舊約希伯來語聖經在此處的舍客勒原文也是בְּשֶׁ֣קֶל)。
另外,作為貨幣單位,舍客勒最早出現初於古以色列的先祖時期 (例見聖經創世紀二十三章第15-16節,原文是שקל)。後來舍客勒貨幣在古泰爾和迦太基地方也流通。但它與在公元前300年推羅(泰爾)當地人所發行的「推羅舍客勒」 "錢幣"不同,是與以色列人在舊約歷史時期中所慣用的「舍客勒」"單位"(衡量概念)有別。
舊約時期的舍客勒貨幣單位,在耶穌誕生之前的馬加比家族時代,仍是為哈斯蒙尼王朝當地的人民所採用。而後舍客勒作為貨幣單位的使用,在以色列百姓被羅馬共和國的占領統治下,使用量最終也逐漸的式微(見聖經馬可福音十二章13-17節記載)。
近代復國之後的以色列,則是在1980年代發行過舊謝克爾和新謝克爾兩種以「謝克爾」為名的貨幣。新謝克爾即是以色列現在的流通貨幣。
參考資料
- Banknotes and coins catalog, Banking of Israel, [2021-03-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2-17)
- Sheqel, Coins (catalog with pictures), Colnect
- Coins of the Ancient World, Detroit Institute of Arts, 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