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載航程資料記錄儀
装置
船載航程資料記錄儀(英語:Voyage data recorder,縮寫為VDR)又稱為航行數據記錄儀、航程紀錄器和船舶黑盒子,是為符合1974年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IMO Res.A.861(20)),在2002年7月1日開始強制要求全球船舶安裝的專用數據記錄系統,就像飛機上攜帶的黑盒子,用來協助識別任何海洋事故發生的原因。
VDR系統可從船上的各種傳感器收集數據,然後將其數位化並壓縮,最後將這些資料儲存在外部安裝的防護儲存單元中。[1][註 2]除了防護儲存單元之外,該系統還具備一個記錄控制單元和一個數據獲取單元,它們連接到船上的各種設備和傳感器。新的MSC.333(90)法規還規定,內部必須保存至少30天的記錄數據[註 3]。雖然該系統的主要目的是事後調查事故,但也可以進行預防性維護、性能效率監測、惡劣天氣損害分析、事故風險規避和培訓記錄數據等等其他用途,可提高安全性並降低營運成本[2]。
另有一種簡化型船載航程資料記錄儀(S-VDR),根據國際海事組織的MSC.163(78)性能標準要求所定義,是該系統的簡化版本,專用於小型船隻,它只記錄該船的基本數據,成本也更低。該強制要求在2006年7月1日生效[3]。
航行數據
記錄在(一個或多個)單元中的訊息和參數,包括以下:
- 位置、日期、時間 ——透過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 速度記錄 ——包括水上航速及對地速度
- 陀螺羅盤 ——航向
- 雷達 ——如果沒有適用於雷達的現成轉換器,則顯示自動識別系統數據
- 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 ——每隔15秒捕捉一次螢幕畫面,每10分鐘捕捉一次導航圖列表,或當圖表發生變化時紀錄
- 艦橋錄音 ——包括橋翼的所有聲音都會記錄,特別是人員通話
- 甚高頻無線通訊
- 回音測深儀 ——龍骨下的深度
- 主警報器國際海事組織發出的強制性警報 ——全部
- 船體各開口狀況 ——包括艦橋的螢幕顯示
- 水密防火門 ——包括艦橋的螢幕顯示
- 船體壓力加速度對船身產生的應力 ——包括
- 舵機 ——操作指令和反饋回應
- 發動機/螺旋槳 ——操作指令和反饋回應
- 推進器每分鐘轉速 ——狀態、方向、推力百分比、
- 風速計/風向標 ——風速和風向
標有※的數據可能不會記錄在S-VDR中,如果數據和標準接口可使用的話,則包括雷達和回音測深儀。
注释
參見
參考來源
- ^ Voyage Data Recorders. 國際海事組織. [2018-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英文)
- ^ Nathaniel Bowditch; 美國國家地理空間情報局. The American Practical Navigator - Bowditch. Paradise Cay Publications. 2002: 205–. ISBN 978-0-939837-54-0.
The purpose of the voyage data recorder VDR is to provide accurate historical navigational data in the investigation of maritime incidents. It is additionally useful for system performance monitoring.
(英文) - ^ MSC.163(78)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 (PDF). 國際海事組織.[永久失效連結](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