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中彥(16世紀—17世紀),季美,别號濂儒山東東昌府濮州范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范中彥是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舉人[2],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成進士,獲授戶部主事,監督南部石渠、七倉的草豆,嚴禁任意需索,使軍民便利。之後升任員外郎,外任河南歸德知府,以卓異調官河南按察使司大名道兵備副使[3];歷任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湖廣按察使司下江防道副使[4]、湖廣按察使與湖廣右布政使[5],為南贛巡撫副考鄉試。後來他擔任山西左布政使,在荒年多次上請賑災,救活不少人民[1]

引用

  1. ^ 1.0 1.1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志》:范中彥 字季美,范縣人,萬歷丙辰進士,授戶部主事,監南石渠七倉草豆,嚴禁需索,軍民便之。遷員外郎,出守歸德,以卓異備兵大名;後兩為監司,進河南【湖廣】右布政使,陪推南贛巡撫,又為山西左布政使。遇歲荒,屢請蠲請賑,全活甚眾。
  2.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選舉》:萬歷四十年壬子科(舉人)……范中彥 范縣人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五十五》:(天啟五年正月戊寅)陞河南歸德府知府范中彥為大名道河南按察司副使。
  4.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十一》:(天啟七年二月庚申)改補原任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范中彥于湖廣下江防道……
  5. ^ 《崇禎長編》·卷四十:(崇禎三年十一月庚寅)陞湖廣按察使范中彥為本省右布政使……

參考文獻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三·選舉
  • 乾隆《曹州府志》·卷十五·人物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 崇禎長編》·卷四十
官衔
前任:
高鏘
明朝歸德府知府
1621年-1625年
繼任:
湯道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