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及水管理部
(重定向自荷蘭交通及水管理部)
基建及水管理部(荷蘭語:Ministerie van Infrastructuur en Waterstaat)是荷蘭掌管水管理、交通運輸和基礎建設的政府部會。最高首長為一位大臣與一位國務秘書。
職責
交通部兩大職責為:
- 管理人員和貨物在道路、鐵路、船隻和飛機的運輸。
- 水管理、水利工程如堤防、圩田和水道等。
組織
交通部主大樓位於海牙。正副秘書長管理整個公務部門,下設四個機構:
- 流動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Mobiliteit)
- 航空及海事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Luchtvaart en Maritieme Zaken)
- 水總司(Directoraat-generaal Water)
- 國家水利局(Rijkswaterstaat)
另外還有獨立運作的機構荷蘭皇家氣象研究所(Koninklijk Nederlands Meteorologisch Instituut)。
水資源委員會(Waterschap)是荷蘭水管理中另一個重要的機構,負責管理地方和區域的水務工作。
歷史
交通及水管理部,成立於1809年,當時稱為「水管理部」,是荷蘭歷史最悠久的部會之一。1831年,被併入荷蘭內政及王國關係部。1877年,荷蘭成立「水管理、貿易和工業部」。1906年,水管理部成為獨立部會。二戰後,水管理部增加交通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