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龙·平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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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51年1月,入扎什伦布寺出家,入该寺辩经院学习。1966年1月,出任扎什伦布寺布龙农场副组长。1968年2月,升任扎什伦布寺布龙农场组长。1973年2月,调任扎什伦布寺东嘎农场组长。1978年9月,改任扎什伦布寺第一生产队副队长兼纳唐农场组长。[1]
1982年4月参加工作,担任扎什伦布寺治保组秘书。1985年4月,升任扎什伦布寺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民管会”)委员、治保组组长。1989年7月,升任扎什伦布寺民管会常务副主任。其间,1989年12月到1993年7月,任扎什伦布寺“第十世班禅大师”灵塔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6月至2011年11月,担任扎什伦布寺民管会第一常务副主任。2011年11月起,改任扎什伦布寺管理委员会第一主任。[1]
1998年5月,出任日喀则地区政协副主席。2007年3月,升为日喀则地区政协副主席(正地级)。2008年1月,担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日喀则地区政协副主席(正地级)。其间,2004年8月至2010年8月,兼任日喀则地区佛教协会会长。[1]他还担任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常务理事。[2]
他是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1]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萨龙·平拉同志简历,中国西藏新闻网,2013年01月28日[失效連結]
- ^ 萨龙·平拉活佛谴责少数僧尼的不法行为. 中国经济网. 2008-04-25 [2020-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