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向榮 (明朝)

葉向榮(16世紀—1646年),鍾日浙江金華府金華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葉向榮舉戊午科舉人,悉心照料怪病的父親,後因教授弟弟成名,崇禎十三年(1640年)授寧都知縣,任內有惠政,其時流寇邱旭東行劫鄰鄉,他捐資購買武器捕獲其黨羽七人;張獻忠入侵江西,在寧都百里外建營,他晝夜登城防禦,對方得知他有防備故不敢侵犯,不久張獻忠屯駐馬羊坑,在關下埋伏十人,他偵察後立刻斬殺,陳屍荒野,又親自領導鄉勇出擊,殺死敵軍二百多人,生擒十五人,其餘都逃去。

弘光年間,袁繼咸周燦交章推薦葉向榮,因忤逆馬士英只授與吉安同知,於是自行投劾歸鄉。很快朝廷升他為江西僉事,尚未就任金華已經失陷,他穿好衣冠,在項村投崖(一作投湖)而死,入祠寧都名宦祠,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追節愍

家族

葉向榮之子葉永堪,字更生,博通書籍,不應清朝考試[1][2]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五·列傳第八十一》:葉向榮,字鍾日,金華人。萬曆四十六年舉於鄉。授寧都知縣,廉明有惠政。土寇邱旭東行劫鄰鄉,向榮捐金購械,獲其魁七人。張獻忠略江西,去寧都百里為營,向榮晝夜登陴。獻忠知有備,不敢犯。已而獻忠屯馬羊坑,先伏十人於關下。向榮偵得,立斬之,陳屍於郊,自督鄉勇銜枚出擊,斬級二百餘,生禽渠十五人,餘皆竄去。弘光時,袁繼咸、周燦交章薦之,以忤馬士英意,量移吉安同知,遂投劾歸。升江西僉事,未行,金華陷,衣冠投項村之野塘死。子永堪,字更生,博通經籍,不應試。
  2. ^ 光緒《金華縣志·卷九·志人物第四》:葉向榮,字鍾日,萬歷四十六年舉人,父患奇疾,向榮委曲治療獲痊,教弟成名聲稱藉甚;崇禎十三年授寗都知縣,政事具舉,流賊至,練兵禦之誓死守,殲其黨邱東、饒聚吾等,總督袁繼咸薦之,以忤馬士英量移吉安同知,被劾歸。順治三年大兵至,投項村崖死,祠寗都名宦,乾隆四十三年賜諡節愍。 舊志,參《小腆紀年》、趙志

參考文獻

  • 光緒《金華縣志》·卷九·志人物第四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五·列傳第八十一
官衔
前任:
張士俊
明朝寧都縣知縣
1640年-崇禎年間
繼任:
蕭景隆
前任:
宋文旦
明朝吉安府同知
弘光年間
繼任:
朱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