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士廉(?—?),[1]北宋常山(今属浙江)人。

為人風流倜儻。[2]慶曆初年擔任永兴军节度推官[3]。慶曆四年(1044年),任確山知縣[4]鄭戬主持陝西北軍事時派邊將劉滬築水洛城,又遣著作佐郎董士廉助之。不久,郑戬被免职,继任的泾原路钤辖尹洙下令放棄築城之舉,劉滬拒絕。[5]尹洙命令张忠“往代之,又不受”。尹洙改派狄青将刘、董二人逮捕,入德顺狱,按軍律當斩。[6]歐陽修余靖等人皆上本陈说“利害”,為劉滬辯冤,力主恢復築城,皇帝采纳歐陽修的建议,將尹洙調職,並释放刘沪、董士廉,刘沪被派回水洛城,董士廉罚铜八斤后被调职。

注釋

  1. ^ 涑水记闻》作董士濂
  2. ^ 宋史·田京传》
  3. ^ 《欧阳文忠公集》卷八○《永兴节度推官董士廉可著作佐郎制》
  4.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五一
  5. ^ 續資治通鑑》卷四十六:“先是韓琦以修水洛城為不便,奏罷之,鄭戩固請終役。琦還自陝西,戩罷西路都部署,改知永興,又極言城水洛之便,役不可罷,命劉滬、董士廉督役如故。”
  6. ^ 《默記》云:“董士廉,關中豪俠之士,佐劉滬同擅築水洛城,尹師魯(洙)大非之。其後狄青帥渭,希師魯意,以滬擅興,械送獄,將案誅之。时士廉巳罢幕府至京师,青請於朝,檻車捕送,欲至渭而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