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彦敏(1961年—2016年9月19日)女,广东广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学家[1][2]。曾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蔡彥敏
性别
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廣東廣州
逝世2016年9月19日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法學學者
学历
    •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學士(1983)
    •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碩士(1986)
    • 西南政法大學 法學博士(2000)

生平

蔡彦敏1979年至198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攻读本科、硕士研究生,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4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来到中山大学法学院参加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法律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先后兼任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省 " 双百 " 活动法治宣讲专家等职务。曾为美国富布莱特项目访问学者,耶鲁大学世界研究员项目研究员,纽约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资助优秀青年教师基金、中山大学黄桂清奖励金、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等。[1][2]

2016年9月19日,蔡彦敏在广州自杀坠楼身亡,享年55岁。[1][2]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