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嗣立(16世紀—1641年),而權廣東廣州府番禺縣[1]明朝政治人物。

蕭嗣立
大明潁州知州
籍貫廣東廣州府番禺縣
字號字而權
逝世崇禎十四年(1641年)
出身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

生平

蕭嗣立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廣東鄉試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授潁上知縣,判案精明,其時蝗蟲肆虐,唯獨不入潁上,人們比為像魯恭治理中牟一樣,流寇日漸為患,他賣去妻子的髮簪犒賞士兵,招募廣東人制火器守城,賊人得知後都相戒勿犯,肆意攻城者都悉數殲滅,潁上人寫下《守城紀實》記錄。八年(1635年)潁州霍丘失守,秋天入侵潁上,他固守城告池,並向山東按察司副使、兵備潁州謝肇玄告急,對方發兵五百人守衛,流寇退卻,漕運總督朱大典以當地是陵寢重地,特薦表蕭嗣立擔任潁州知州[2]

蕭嗣立到任潁州後,先修葺城池、整頓學宮、創立衙宇倉庫,又招集流民給牛種耕作,同時修復被賊人毀壞的西湖,潁州人歌頌他,歌謠中有「五袴再歌新日月,三刀重整舊山河」的句子,地方習俗多不合古禮,他刻下家禮易簡編教育人民。崇禎十二年(1639年)他兼署壽州事務,張獻忠來犯,他和里居當地的方震孺招募死士連夜闖入賊營,斬殺其梟帥,獲得不少馬匹衣甲,三次奉旨錄功;十四年(1641年)正月河南賊過天星袁老山等人包圍潁州,賊人偵察時遙見天神執刀騎赤馬巡城,大驚逃遁,官軍追斬敵方數千人,他在城上卧食八十餘日,衣不解帶,因勞成病,臨終前依舊三次大呼追賊,後來方震孺巡按廣東,將其勞績上報兩院,舉入鄉賢祠,從祀廣州府學[1]

引用

  1. ^ 1.0 1.1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二·列傳十一》:蕭嗣立,字而權,萬厯四十六年舉人,事繼母孝,為潁上知縣,發奸摘伏如神,崇正朝江北蝗不入其境,時比之魯中牟,流寇日熾,嗣立脫室人簪珥以犒士,募粵人制火器為守城具,賊聞之相戒勿犯,有狂逞者悉殲滅,潁人著《守城紀實》以誌焉,潁州失守,總漕朱大典以陵寢重地需人,特表嗣立知潁州,修城池、整學宮、創衙宇、繕倉庫,撫集流亡給牛種使耕作,時西湖毀於寇,力為修復,州人誦德,有「五袴再歌新日月,三刀重整舊山河」之語。州俗多悖古禮,纂刻家禮易簡編以曉之,十二年兼署壽州,張獻忠來犯,嗣立與鄉官方震孺募死士夜斫賊營,斬其梟帥,獲馬匹衣甲無算,三奉旨錄其功;十四年春正月河南賊數十萬,所謂過天星、袁老山者五股合圍潁,賊偵探遙見天神執刀騎赤馬巡城,大驚遁去,追斬數千,嗣立卧食城上八十餘日,衣不解帶以勞成病,屬纊時猶呼追賊者三,後震孺按廣東,悉其勞績聞之兩院舉入鄉賢,從祀郡學。 據府志、阮通志參修
  2. ^ 光緒《潁上縣志·卷八·宦業》:知縣蕭嗣立,南敏舉人,崇正八年春流寇陷潁州霍邱,秋復掠潁上,嗣立繕城固守告急於潁州道謝肇元,肇元請發兵五百以守之,寇退,論功陞潁州知州。

參考文獻

  •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二·列傳十一
  • 光緒《潁上縣志》·卷八·宦業
官衔
前任:
張俊英
明朝潁上縣知縣
1631年-1635年
繼任:
廖維義
前任:
蔣嘉禎
明朝潁州知州
崇禎年間-1641年
繼任:
任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