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殿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西洋村松源溪畔,始建咸淳元年(1265),光绪元年(1875年)重建[1],因祀奉香菇鼻祖吴三公,又称“吴判府殿”。建筑座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进深32米,面阔五间19.4米,占地1200多平方米。中轴线自南而北依次有照壁、山门、前厅、戏台、天井、中台、正殿等,在正殿前分列左右厢房,厢房中心间为钟鼓楼[2]。1997年8月29日列入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西洋殿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浙江省庆元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7-1036-3-334
认定时间2013年3月

参考文献

  1. ^ 西洋殿(含兰溪桥). 浙江省文物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29). 
  2. ^ 庆元西洋殿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浙江省文物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