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國瓚(1552年—1610年),字鼎卿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國瓚
大明江西右布政使
籍貫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出生十二月十九日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逝世萬曆三十八年
配偶娶李氏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十七名舉人,五年(157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十五名,二甲第十八名進士[1][2]。授南京礼部祠祭司主事,改户部,监兑苏松,催督有法,官民称便。歷升廣東按察司佥事,十七年十月升貴州左參議,以内艰归。十一月吏科都给事中陈与郊等参劾其与参政徐應奎隐庇徐闻县极贪知县陆荣所,被贬官。服除,起复郴州知州,迁南京户部员外郞,出官廣西桂林府知府,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三月陞廣西副使,整飭右江兵巡道[3]。升廣西參政,三十七年八月升山東按察使,三十八年三月升江西右布政使,未任卒于山東[4]

家族

曾祖許純,壽官;祖父許鳳;父許執中,字順可,號惕吾[5]。母丘氏。重慶下。兄許國誠(隆慶庚午舉人,癸未進士),弟許國誼、許國謨[6]

参考文献

  • 黄凤翔《田亭草》·《許公暨配李氏合葬墓誌銘》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百八十二》:萬曆三十一年三月戊寅 以桂林府知府許國瓚為廣西副使整飭右江兵巡道,梧州府知府凌嗣音為廣西副使分巡桂林兵備。
  4. ^ 《福建通志》:许国瓒,字鼎卿,与兄鎮江守国诚后先登第,国瓒万曆丁丑进士,授南京礼部主事,改户部,出监兊苏松,催督有法,官民称便。出爲广东佥事,处置诛贼得宜,全活甚衆。殄除李茂等叛党,兵不血刃。有被脇从者已临刑,察冤状立出之。晋贵州参议,以内艰归。会徐闻令被纠,科臣谓司宪曲庇,当左谪。服除,得郴州,约己裕民,听断平恕。寻迁南京户部员外郞,擢守桂林,歷参政,皆在西粤。粤苦猺獞刼掠,官其地者动以勦杀徼功,国瓒分巡右江,宾州八寨猺常出没,第以恩威戢之,羣猺帖服,民得宁居。旣去,人思而祀之。晋山东按察使,卒于官,时已迁江西右布政,因祀乡贤。旧志参闽书。
  5. ^ 黄凤翔《封承德郎南京礼部祠祭司主事惕吾许先生墓志铭》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