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祖貽
貝祖貽(1893年—1982年12月27日),字淞蓀,生於大清帝國江蘇省吳縣,銀行家,曾任中國銀行副總經理、常務董事,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總裁,英屬香港上海商業銀行董事長。
生平
其家族為吳縣富商世家,其父貝哉安曾參與創辦上海銀行,曾任蘇州總商會會長[1]。貝祖貽自幼受私塾教育,1903年,至上海,就讀澄衷中學。1907年,考取蘇州東吳大學中學部,接受高中教育。畢業後與其妻莊氏成婚,1911年,進入河北唐山路礦學堂就讀。
1913年,至上海,任職漢冶萍煤鐵公司駐上海辦事處會計。1914年,至北京,任中國銀行北京總行司賬。1915年,調任中國銀行廣東分行,升任總會計師兼營業部主任。1917年,中國銀行設立香港分號,貝祖貽在1918年調任到香港分號,隔年(1919年),香港分號升格為分行。貝祖貽在香港分行期間,擴充了國外匯兌業務,因此得到中國銀行總行的嘉許,1924年獲得加薪。
宋子文任職廣東中央銀行行長時,因經費不足,向中國銀行商借,由貝祖詒負責,雙方建立良好關係。在國民革命軍北伐後,1927年,蔣介石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要求中國銀行協助籌措政府經費,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經理宋漢章與蔣介石產生衝突,因為宋子文與貝祖詒關係良好,中國銀行總經理張嘉璈調任貝祖詒至上海,任上海分行經理。在宋子文出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後,將中國銀行總行由北平遷至南京,改組中國銀行,成為中華民國政府特許經營國際匯兌業務的銀行。1928年,貝祖詒成為中國銀行商股董事,出任中國銀行總行業務部主任,兼上海分行經理。
1931年,貝祖貽至歐洲考察銀行業務,在英國倫敦遇到繼室蔣士雲,兩人結婚。回國後,任中國銀行國外部與信託部經理。1932年,宋子文推動廢兩改元政策,貝祖詒參與推動,協助與英國匯豐銀行等外商銀行商借資金,以推動改革。
在抗日戰爭爆發後,中國銀行的國外部與信託部移至香港辦公,貝祖詒由上海至香港。1938年,貝祖詒任中國銀行副總經理,兼任上海分行經理。1941年,貝祖詒與宋漢章起草《中國銀行籌設簡易儲蓄處辦法綱要》,報總行核定後,在中國各地興辦簡易儲蓄處,以吸收民間小額存款,資助國民政府。同年,太平洋戰爭爆發,中國銀行駐港人員被移往重慶,貝祖詒一同前往。
1944年,貝祖詒任中國代表團成員,出席在布雷頓森林召開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會議。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1946年2月26日,貝祖詒被任命為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總裁。隨著國共內戰擴大,外匯短缺,中央銀行大量抛售黃金,1947年2月15日,因為黃金儲備不足,中央銀行停售黃金,引起輿論批評,宋子文請辭財政部長,貝祖詒下台,回任中國銀行副總經理,中央銀行總裁由張嘉璈出任。
1948年,貝祖詒帶全家赴美國,擔任中華民國駐華盛頓技術代表團團長,以爭取美援。卸任公職後,定居美國,出任美亞保險公司董事長、紐約斯泰公司顧問。1962年,任香港上海商業銀行董事長,1973年退休。
家庭
其妻莊氏,其父曾任清朝國子監祭酒。1910年與貝祖詒結婚,婚後生有三子三女,長子貝聿銘。1929年,莊氏因癌症去世。
參考資料
- ^ 黃以謙. 百歲貝聿銘 中國唯一傳承15代望族. 中國時報. 2017-05-05 [2019-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