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野光信

赤野光信(1945年1月7日—2010年4月6日),男,大和族日本大阪市人,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走私毒品罪判处死刑,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10年4月6日被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成為自1972年中日建交以來,首名在中国被處決日本公民[a][1]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赤野光信
假名あかの みつのぶ
平文式罗马字Akano Mitsunobu

案情

2006年9月20日,赤野光信和同案的石田育敬大連機場被捕,赤野光信的行李藏有甲基苯丙胺1544.2克,石田育敬的行李中藏有甲基苯丙胺1008克。[2]2008年,赤野光信一審被判死刑,2009年上訴被駁回。[3]

备注

  1. ^ 首名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處決的日本公民是山口隆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