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壘球
此條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2年7月21日) |
足壘球是一種結合壘球和足球的運動,曾經在物質不充裕的臺灣小學當中流行,簡單來說是以壘球的規則踢足球,以腳代替球棒,而防守者可徒手接球,但至今尚無明確的規則可尋,通常是在比賽前協調規則。由於足壘球根本就不是正式的比賽項目,儘管器材簡便,場地限制少,比賽球員參與程度高,但早已不是一項廣受學生歡迎的運動。
簡易足壘球規則
防守位置
- 投手區為一個半徑2~1.5公尺的圓圈。投手得在投手區內任一位置投球。
- 外野手可以縮小防守範圍,到內野防守。
- 內野手在球未踢出前可以跑到投手板前區域防守。
- 各壘手及捕手於封殺跑壘員時得阻擋在跑壘員之行進路線。
- 游擊手在球未踢出前能進到內野區。
打擊
打擊者必須將在有效踢球區域內將球踢出,有效踢球區為半徑1.5公尺之四分之一圓。若踢球時超出有效打擊區,不論球數為何,一律判定出局。 兩好球之後第三球若踢出界外,則打擊者判定三振出局。 投手投球一定要投滾地,否則一律判定壞球。在三個壞球之後,打擊者保送上一壘。 投手只要將球投至有效踢球區內,若打擊者未踢球、踢出界外或者揮棒落空(沒有踢到球),此球判定好球。
接殺出局
- 打擊者踢出高飛球,在球未落地前被防守球員直接接住,此時打擊者被判定出局。
- 打擊者被判定接殺,壘上所有跑壘員必須回到原壘包,否則防守隊可以傳球至有跑壘者的壘包,封殺出局。
封殺出局
- 打擊者將球踢出後未被接殺,也沒有出界則為安打。
- 打擊者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跑向一壘,若防守隊較早將球傳到一壘手並踩在壘包上,則判定 跑者封殺出局。
停止跑壘
- 當打擊者將球踢成外野安打時,在防守隊尚未拿到球傳回投手區時,跑壘者可以繼續往下。
- 若球傳回投手區時,跑壘者必須迅速站上壘包(往前一壘或原壘包),否則防守隊仍可以將跑壘者封殺出局。
- 投手得在投手區內任一位置接球。(有一腳踩在圈內即可)。
- 若球滾出死球線外則一切動作暫停。跑壘者必須迅速站上壘包(往前一壘或原壘包)。
- 若跑壘者踢出超遠的球,不管球傳回來了沒,最多也只能跑到三壘。
得分
- 跑壘者由一壘、二壘、三壘依序推進回到本壘,若未被封殺而且未漏踩任一壘包則得一分。
盜壘及滑壘
- 棒球場上的盜壘及滑壘,在足壘球比賽中是不被允許的,滑壘者判定出局,盜壘者則判定回原壘包
注意:跑壘者不能在球未踢出前先行離開壘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