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郊(英語:exurb)是大都市区内的郊區以外的、通常密度比郊区更低的区域,这些地区和大都市区有经济和通勤联系,住房密度低,并有增长。它塑造了城市乡村景观之间的界面,且由于居住占主导地位使之与市中心之间有功能、经济和社会上的互动,远郊具有城市的特性[1]

宾夕法尼亚州-马里兰州-特拉华州边界的费城都会区的远郊模式密度。从波士顿北部到弗吉尼亚州里士满南部的波士頓-華盛頓城市帶,远郊城镇连绵不绝。
巴尔的摩-华盛顿都市区西部的弗吉尼亚州劳登县远郊城镇(左侧)已经融入郊區(右侧),难分界线。

英文中指远郊的“exurb”一词始于1950年代,是睡城的代名词,因为Auguste Comte Spectorsky在他1955年的著作《The exurbanites》中创造了“exurb”一词(“extra”和“urban”的混成詞),用于描述郊區以外的繁荣社区,这些社区是市区的睡城[2]。但是,尤其是自布鲁金斯学会2006年发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报告以来,该术语常指郊区以外的、建设密度明显低于郊区的地区,而远郊居民会通勤至郊区[3]

定义

根据布鲁金斯学会(2006年)的规定,普查区必须符合以下所有三个条件,才称为远郊。[3]

  1. 与大都市的经济联系。
  2. 低住房密度:关于住房密度的人口普查区域的倒数第三。在2000年,最大值为2.6英畝(11,000平方米)为2.6英畝(11,000平方米)每个居民。
  3. 人口增长超过其都市地区的平均水平。

远郊地区包括了农村的用地模式(例如农场和旷野)和郊区风格的用地模式(例如大地块中成片的独户住宅)混合。 在较早有人定居的地区,例如美国东北大都市圈,郊区地区包含了先前存在的城镇、村庄和较小的城市,以及沿旧有道路建造的旧式独户住宅地带,这些道路通往曾是农村地区的人口稠密的老城区。

例子

美国远郊地区的例子:

美国以外的远郊地区的例子:

参考文献

  1. ^ Caves, R. W. Encyclopedia of the City. Routledge. 2004: 254. 
  2. ^ Spectorsky, Auguste C. The exurbanites. Lippincott, Philadelphia: J. B. Lippincott & Co. 1955. OCLC 476943. 
  3. ^ 3.0 3.1 Berube, Alan. Finding exurbia: America's Fast-Growing Communities at the Metropolitan Fringe (PDF). Brookings Institution. 2006 [26 June 20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4). 
  4. ^ There and Back Again. The New Yorker. April 16, 2007 [2019-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4). 
  5. ^ exurbia (PDF). Brookings.edu. June 2016 [2019-11-1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