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联制
(重定向自邦聯國家)
邦聯(英語:confederation,拉丁語:confoederatio)是指一個由若干獨立的主权國家組成的聯盟政体。
概念
一般而言,邦聯是结构鬆散的政治实体,本身不具備構成國家所必需之全部要素,不具完整國際法主體資格;它雖然設有公共機構處理有關共同事務,但沒有統一的中央政權機關,也沒有統一的立法和財政預算;各成員國公民只有其本國的國籍,而沒有邦聯的共同國籍。邦聯的法律和政策對各成員國不具備無可爭議的強制性。在邦聯之下,各成員國都是獨立主權的國家,是國際法主體,各自在外交、法律和軍事上均具備完全獨立的自主權。各成員國的加入或退出相對自由。
另外,邦聯制的原則是主權在邦(國)。邦聯各成員國人民沒有共同的國籍。聯邦與邦聯的構成單位也不一樣:在聯邦制之下,成員體有多種形式,如邦、加盟共和國、州、省、特別行政區等;在邦聯制下,成員體只有一種類型,即獨立國家。
聯邦制國家和邦聯制國家在教科書中,幾乎毫無例外地被劃入複合制國家一類。[來源請求]儘管,邦聯的成員國常以單一渠道對外發言,要說邦聯制國家是一個複合國,卻似乎有點牽強,因為邦聯是一種介乎國家與超國家之間的人類組織形式。聯邦與邦聯的分類方法,像許多其他的二分法一樣,是對複雜現實的簡單化。[1]
特色
- 各國仍有獨立主權且維持各自的政治運作。
- 中央權力需要靠各國支持,否則政策無以推行;有些甚至沒有中央機制,例如:獨立國家聯合體。
- 邦聯靠條約、政治、經濟或軍事組成,結構鬆散故容易因利害關係解組。
- 邦聯盟國就算違反邦聯中央法律,亦不致於無效。
邦聯制的優點為利於合作、中央機制可被地方節制,同時具有:限制政治承諾的執行、政治體制不穩、容易造成分離主義運動等缺點。
現存邦聯
- 欧洲联盟:世界上第二大邦聯組織,目前擁有27個成員國,並且仍在擴張中。但與其他邦聯組織不同的是,歐盟已經超出邦聯的範圍,接近聯邦的地位。如:歐盟法律(如人權公約與法院)凌駕于各國法律之上、擁有歐洲議會、通過統一的貨幣政策,成立欧元以及形成的歐元區、可以持任意大部分欧盟成员国家的申根签证前往其申根区的大部分国家、並且在外交農業等各個領域形成統一政策等等。[1]
- 獨立國家聯合體:苏联解体后由部分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协调成立的一个邦联,属区域性政治组织,总部设在白羅斯首都明斯克,工作语言为俄语。国家元首理事会是独联体的最高机构,通常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目前有9个会员国。
历史上的邦联
名称 | 时期 | 备注 |
---|---|---|
三冕王 | 前1050年—前2世纪 | 由哲罗、朱罗和潘地亚组成。哈提古姆法铭文记载,在羯陵伽君主卡拉维拉在位的第11年,他击溃了一个由泰米尔人王国组成的邦联,该邦联正在成为羯陵伽的威胁。 |
托尔特克帝国 | 496年—1122年 | 作为托尔特克人和奇奇梅克人的邦联而存在,同时作为一个帝国对乔卢拉等地施加控制。 |
神圣罗马帝国[4] | 800/962年—1806年 | 名义上是帝国:事实上在1512年之前是德意志、意大利、捷克、荷兰和法兰西国家的多民族邦联;从1512年起至其灭亡,是德意志名义上的政体。 |
穆伊斯卡联盟 | 约800年—1540年 | 由齐帕兹戈领导的巴卡塔的南穆伊斯卡人和萨卡兹戈领导的通哈的北穆伊斯卡人组成。 |
图伊马努阿邦联 | 10世纪以前—1909年 | |
基马克-钦察邦联 | 9世纪—13世纪 | 9世纪—13世纪,欧亚大草原东部的突厥人邦联,由基马克人和钦察人主导。 |
库曼-钦察邦联 | 10世纪—1242年 | 10世纪—13世纪,欧亚大草原西部的突厥人邦联,由库曼人和钦察人主导。 |
玛雅潘联盟 | 987年—1461年 | |
阿拉贡王冠 | 1137年—1716年 | |
易洛魁联盟 | 1142年至今 | 又称霍迪诺肖尼或六族联盟。 |
汉萨同盟 | 13世纪—17世纪 | |
旧瑞士邦联 | 1291年—1848年 | 官方名称为“瑞士邦联”。 |
黑羊王朝 | 1375年—1468年 | 土库曼人部落联盟。 |
白羊王朝 | 1379年—1501年 | 土库曼人部落联盟。 |
卡尔马联盟a | 1397年—1523年 | 由丹麦、瑞典和挪威组成。 |
阿兹特克帝国 | 1428年—1521年 | 由特诺奇蒂特兰、特斯科科和特拉科潘的城邦组成。 |
利沃尼亚邦联 | 1435年—1561年 | |
前联邦时期的波兰和立陶宛a | 1447年—1492年 1501年—1569年 |
拥有共同的君主(立陶宛大公和波兰国王)、议会和货币。 |
丹麦-挪威a | 1536年—1814年 | |
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 | 1581年—1795年 | |
万帕诺亚格联盟 | ||
波瓦坦联盟 | ||
伊利诺伊联盟 | ||
爱尔兰邦联 | 1641年—1649年 | |
新英格兰邦联 | 1643年—1684年 | |
隆达王国 | 约1665年—18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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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罗邦联 | 1690年—1902年 | 包括现今的尼日利亚、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和加蓬的部分地区。 |
马拉塔联盟 | 1713年—1818年 | |
美利坚合众国 | 1781年—1789年 | 实行邦联条例时期的美国。 |
西北联盟 | 1785年—1795年 | |
特库姆塞联盟 | 约1805年—1824年 | |
莱茵邦联 | 1806年—1813年 | 无国家元首和政府。 |
德意志邦联 | 1815年—1866年 | |
新格拉纳达联合省 | 1810年—1816年 | 领土为现今的哥伦比亚的部分地区。 |
瑞典-挪威联盟a | 1814年—1905年 | |
赤道邦联 | 1824年 | 位于巴西东北部。 |
阿根廷邦联 | 1832年—1860年 | |
秘鲁-玻利维亚邦联 | 1836年—1839年 | |
中美洲联邦共和国 | 1842年—1844年 | 包括现今的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 |
格拉纳达邦联 | 1858年—1863年 | |
美利坚联盟国 | 1861年—1865年 | 美国南部11个分裂州在美国内战期间组成的国家。 |
哥伦比亚合众国 | 1863年—1886年 | |
卡洛斯派诸州 | 1872年—1976年 | |
北高加索山区共和国 | 1918年—1919年 | |
里夫部落联邦共和国 | 1921年—1926年 | 又称里夫共和国。在里夫战争期间,短暂存在于西班牙占领摩洛哥北部的共和国。 |
阿拉伯联盟 | 1945年至今 | |
荷兰-印度尼西亚联盟 | 1949年—1956年 | 由荷兰和印度尼西亚组成。 |
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联邦 | 1953年—1963年 | 又称中非联邦,由当时的英国殖民地南罗得西亚、北罗得西亚和尼亚萨兰(今津巴布韦、赞比亚和马拉维)组成。 |
阿拉伯联邦b | 1958年 | 由伊拉克和约旦组成。 |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b 和阿拉伯合众国b |
1958年—1961年 | 由埃及和叙利亚组成;后来,也门王国加入。 |
非洲国家联盟 | 1961年—1963年 | 由马里、加纳和几内亚组成。 |
阿拉伯共和国联盟b | 1972年 | 由埃及、叙利亚和利比亚组成。 |
阿拉伯伊斯兰共和国b | 1974年 | 利比亚和突尼斯曾计划组成的国家,从未成立。 |
塞内冈比亚邦联 | 1982年—1989年 | 由塞内加尔和冈比亚组成。 |
反叛萨帕塔自治市镇 | 1994年—2023年 | |
非洲联盟 | 2002年至今 | |
塞爾維亞與蒙特內哥羅 | 2003年—2006年 |
其他
在加拿大,Confederation雖然也有「邦聯制」的意思,但引伸出一種特別用法,指代1867年7月1日加拿大聯邦化這個事件。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邦聯的運作與成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新世紀智庫論壇第13期2001.03.30
- ^ 俄白聯盟国通過發行統一貨幣決定. 人民網. 2000-12-01 [2019-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 ^ 热点问答|西非三国成立“萨赫勒国家邦联”为哪般-新华网. www.news.cn. [2024-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0).
- ^ Heinz H. F. Eulau. Theories of Federalism under the Holy Roman Empire.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941, 35 (4): 643–664. JSTOR 1948073. S2CID 145527513. doi:10.2307/1948073.
- 宪法·行政法学习小词典.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5: 20 [2022-02-24]. ISBN 978-7-80182-893-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7) (中文).
- 楊宏山. 當代中國政治關係.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04: 207 [2022-02-24]. ISBN 978-957-11-3648-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