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益东
郝益东(1947年—),陕西府谷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蒙古地区代表[1]。
毕业于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农牧学校畜牧专业。加入民建。1996年,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1998年1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主委。2002年12月,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并选举产生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他当选常务委员[2][3]。2008年,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中央常委、内蒙古自治区委主委,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
參考文獻
- ^ 新华网.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2003 总第23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社. 2003.11: 277.
- ^ 王振川主编. 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年鉴 2002年.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4: 1090. ISBN 978-7-5162-0674-4.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郝益东.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