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之珖(?—1650年代),於斯順慶府廣安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鄭之珖是崇禎三年(1630年)的舉人,獲授高州推官,為政簡約;轉任通州知州,但未到任北京就已經失陷。隆武帝繼位,陞鄭之珖為工部主事,轉官員外郎福京淪陷,他在新會賣藥為生[1]永曆二年(1648年),永曆帝改任他為戶部員外郎,兩年後(1650年)擢官祠祭郎中;命令他在貴州主持鄉試,但未成功。其時孫可望進入貴州,用兵要脅朝廷取得爵位,不從者就遭殺害。鄭之珖棄官在湄水耕種,和錢邦芑互相賦詩,死後諡號貞愨[2]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同時鄭之珖,字於斯,廣安人。崇禎三年舉於鄉。授高州推官,清約不擾民。遷通州知州,未赴而北京亡。紹宗立,陞工部主事,轉員外郎。福京亡,賣藥新會。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傳第三十四》:永曆二年,改戶部。四年,擢祠祭郎中。命典試貴州不果。會孫可望入黔,以兵脅朝廷索封,文武不從者殺之。之珖棄官,躬耕湄水,與錢邦芑唱和。卒,諡貞愨。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