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明选(?—?),字侯升,號春寰浙江湖州府归安县(今浙江湖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舉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知安仁县,报最,擢官至南京刑科给事中[1][2]

著作

著有《涌金泉碑记》,《郑候升集》等。

参考资料

  1. ^ 《明诗综》卷六十一“郑明选”条:“明选,字侯升,归安人。”
  2. ^ 《湖州府志》:郑明选,字侯升,號春寰,归安人。万历己丑進士,知安仁县,报最,擢南刑科给事中。時上養邃穆清,宫殿两不戒于火,群小竞以锥刀媒进,明选上书极谏曰:躬郊廟,復朝講,释猜疑,尚宽平,远货利,绝玩好,言言深中时弊。日本不靖,朝鲜请救,时朝议纷然,明选谓不救匪义,救之匪策,第可佐之鬭而不可代之鬭,陈救朝鲜之说五,固中国之说五,又条上六议,备倭为留都根本计。时矿使四出,海内骚然,有言孝豐山中可采矿者,将遣中使按视开采,民人震骇。明选具疏请罢孝丰矿役,反覆数百言,疏入不报,遂移疾归。结庐横山之阳,饮酒赋诗以終。孙郑龙采,天启辛酉举人,知婺川县,鼎革后归隐于禅。
官衔
前任:
盧統宗
明朝安仁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