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孝沟“采皇木”摩崖
(重定向自采皇木摩崖题刻)
32°10′54″N 109°43′10″E / 32.18167°N 109.71944°E
慈孝沟“采皇木”摩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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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湖北省竹溪县 |
分类 | 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 |
时代 | 明 |
编号 | 第六批第847项 |
认定时间 | 2006年5月25日 |
慈孝沟“采皇木”摩崖位于中国湖北省竹溪县鄂坪乡慈孝沟,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慈孝沟原称“刺小沟”,明嘉靖年间因在此采得巨型楠木,并运抵北京营建皇宫,故被赐名慈孝沟。摩崖石刻刻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崖壁长8米,宽8米,幅面高1.7米,宽1.8米,竖排阴刻楷书九行七十三字:“采采皇木,入此幽谷,求此不得,于焉踯躅;采采皇木,入此幽谷,求之既得,奉之如出;木既得矣,材既美矣,皇图巩矣。嘉靖戊午蒲月七日,光化知县福人廖希夔撰典史华亭瞿华笔”。[1]
参考文献
- ^ 国家文物局 编.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批)·第Ⅵ卷. 文物出版社. 2008: 59. ISBN 978-7-5010-24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