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勿(1511年—?年),字希顏,號心斋,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民籍。

金勿
大明大同府通判
籍貫四川敘州府富順縣
出生正德辛未四月二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何氏
親屬曾祖金容善,祖金鸞,父金尚絅
母周氏;繼母劉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举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四月二十八日生,行一,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甲午科(1534年)四川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年三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會試第七十三名,第三甲第八十六名進士[1]。大理寺觀政,授麻城县知县,调临潼县,升大同府通判。

家族

曾祖金容善;祖金鸞;父金尚絅;母周氏;繼母劉氏。具慶下,妻何氏,弟省;鑑(貢士);果;達。子金作砺、金作砥。

参考资料

  1.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