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元(?—?),表字寧君,西汉颍川郡(治今河南省禹州市)人,汉平帝时廷尉、尚书令。
元始三年(3年)鍾元为尚书令,领廷尉(当时的官称是大理)。他的弟弟鍾威为颍川郡掾,非法藏有千金。何並为颍川郡太守,见到廷尉鍾元时告诉了这件事。鍾元免冠请求为弟弟请减罪一等,愿早受髡钳的刑罚。何並回答:“罪在令弟身犯王法,不在于太守。”鍾元害怕,驰告兄弟。鍾威所犯的罪责多在大赦前,何並想把他驱使入函谷关,结果鍾威依仗他哥哥的势力,在雒阳停留,被何並的属吏格杀。他的头颅和罪状悬挂在闹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