鑾儀衛掌衛事大臣
鑾儀衛掌衛事大臣,全稱總理鑾儀衛事內大臣。為中國清朝的官名,是為正一品武官,額缺一人,為鑾儀衛的總管長官,職責是掌管皇帝和皇后的儀仗車駕。相當於皇帝皇后出行的貼身保鑣,相較於一般的侍衛,在出外時與皇帝之間的距離更為親近,為負責清朝皇帝出外時警衛保駕的心腹重臣。
建置
順治元年(1644年)時承接明朝制度設錦衣衛,並以指揮使為首長。二年(1645年),指揮使更名為總理鑾儀衛事內大臣,負責總領衛事。九年(1652年),改稱掌衛事大臣。
掌衛事大臣員額1人,品秩正一品武職,出缺時以侍衛處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揀選補授。光緒中期,改由滿、蒙王、公、大臣內特簡。[1][2][3][4]
职责职能
《皇朝通志·卷68·職官略五·官制五》:「掌供奉乘輿秩序鹵簿,辨其名數與其班列。凡祭祀、朝會、時巡、大閱,則帥所司而散供之。」[3]
掌衞事大臣為鑾儀衛的最高長官,且並非純粹擔當帝后出行時的警衛長或是出行時的儀仗隊長,同時須負責安排皇帝御营或是行宮駐紮的所在地位置、護衛時的人數、距離、等級、兵種各事宜或是替帝后保管貼身物品等,是極重要心腹官員。
著名人物
參見
參考文獻
- ^ 《清史稿·卷117》. 維基文庫. [2020-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8).
- ^ 嵇璜、劉墉. 《皇朝通志卷六十八》.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0-04-16].
- ^ 3.0 3.1 欽定大清會典卷九十三.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2020-04-16].
- ^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