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中萬曆二十八年举人,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山东文登县知县,四十八年调任乐安县。天启二年任国子博士,遷工部虞衡司主事。
天启六年閏六月,工部尚书薛凤翔弹劾他图差争竞,当堂咆哮,凌轹同僚[1],被勒令闲住。遂与薛凤翔结仇,天启七年,遣其子門拱極于十一月二十一日投書通政司,弹劾薛鳳翔,并及太僕寺卿沈自彰、通政使吕圖南等人,十二月被削籍为民[2],遂于安平城西筑依隐园,潜心作诗,著有《依隐园集》。終年七十四。
参考文献
- ^ 《明憙宗毅皇帝实录》:天启六年閏六月,勒工部主事门洞开闲住,工部尚书薛凤翔劾其图差争竞,当堂咆哮,凌轹同官也。
- ^ 《明憙宗毅皇帝实录》:先是洞開疏纠工部尚書薛鳳翔,遣其子門拱極于十一月二十一日齎投通政司,太僕寺卿沈自彰,洞開鄉同年也,貽書止之。通政使吕圖南二十六日循次為封進矣,而洞開疑鳳翔有所託于自彰、圖南,故為泥止遲封,再疏纠圖南、自彰,因并及張文郁、徐四岳、范鉁等,于是圖南疏辯,封章循次之例。而鳳翔、文郁、四岳及自彰等皆具疏辯,帝俱令照舊供職,以洞開肆詈挾持非禮,削其籍。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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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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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乐安县知县 1620年-16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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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胡克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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