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九川(1494年—1562年),字惟濬,號竹亭明水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其母夢吞星而娠,十九歲時為李夢陽所知。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江西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進士。授太常寺博士,從王守仁遊學,明武宗南巡之爭時,與舒芬夏良勝萬潮連疏進諫,被縛跪午門五日,廷杖五十,削籍為民,跟王守仁完成學業。

明世宗即位後,起復原職,升禮部主客司郎中,當時外國向明進貢玉石,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而該國所求蟒衣,不為奏覆,怒駡譯者胡士紳等,被胡士紳誣陷而下詔獄,適逢張璁桂萼打算排擠費宏,囑咐胡士紳再誣陷陳九川盜取進貢的玉飾製帶,供詞牽連兵部郎中張𦒎、錦衣指揮張潮等。吏科都給事中解一貫論救,明世宗不准,陳九川被戍鎮海衛,數年後放歸[1]。後來遊覽天台、雁宕、羅浮、九華、匡廬等各地名山,在各地講學,諸公謂陳九川辨駁甚嚴。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卒。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陳九川,字惟濬,臨川人。正德九年進士。從王守仁遊。尋授太常博士。既削籍,復從守仁卒業。世宗嗣位,召復故官,再遷主客郎中。正貢獻名物,節貢使犒賞費數萬。會天方國貢玉石,九川簡去其不堪者,所求蟒衣,不為奏覆,復怒罵通事胡士紳等。士紳恚,假番人詞訐九川及會同館主事陳邦偁。帝怒,下二人詔獄。而是時張璁、桂萼欲傾費宏奪其位,乃屬士紳再訐九川盜貢玉飾製帶,詞連兵部郎中張𦒎、錦衣指揮張潮等。帝益怒,並下𦒎等詔獄。指揮駱安請攝士紳質訊,給事中解一貫等亦以為言,帝不許。獄成,九川戍鎮海衛,邦偁等削籍有差。久之,遇赦放還,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