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慶(16世紀—16世紀),允績南直隸鳳陽府潁州潁上縣[1]明朝政治人物。

陳嘉慶
大明南京工部郎中
籍貫南直隸鳳陽府潁州潁上縣
字號字允績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生平

陳嘉慶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授安陸知縣,能平穩處理不守法度的景王朱載圳,又編里甲供役,省去舊例一半費用,寫下《便民政略》給人民讓他們不被吏胥所欺[2][3]。縣內有兄弟不和同往訴於姑家,弟弟先行回程時遇上一女子,打算污辱對方而被女子家所殺埋在溝中,弟弟的兒子其後控訴伯父幾乎誣服,他覺得可疑,秘密尋得屍體,兄長之冤亦得雪,安陸人為他立祠祭祀。不久他擢為南京工部主事,主持錢法稅務從不自利,陞南京工部郎中,因病辭官,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光緒《潁上縣志·卷九·人物》:陳嘉慶,字允績,言行不苟,由嘉靖丙午舉人授安陸縣知縣,景藩恭王載圳不守侯度,嘉慶弗激弗隨,處之咸宜,民有兄弟鬩牆者同往訴於姑家,弟先歸途遇女欲污之,為女家所殺埋溝中,人弗知也,弟子訟伯於官幾誣服,公疑之密訪得屍,兄冤亦雪,陸人立祠祀之,尋擢南京工部主事,錢法稅務毫不自利,遷本部郎中,以疾歸,祀鄉賢祠。
  2. ^ 咸豐《安陸縣志·卷二十二·名宦》:陳嘉慶,潁上人,永樂【嘉靖】間由舉人知安陸,精敏有才幹,編里甲供役,省舊例十之五六,書其籍曰《便民政略》遍諭四鄉,俾不為吏胥所欺,雖遇年饑民不轉徙。 舊通志
  3.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陳嘉慶,潁上人,永樂【嘉靖】間由舉人知安陸,精敏有才幹,編里甲供役,省舊例十之五六,書其籍曰《便民政略》遍諭四鄉,俾不為吏胥所欺,雖遇年饑民不轉徙。 舊通志

參考文獻

  • 光緒《潁上縣志》·卷九·人物
  • 咸豐《安陸縣志》·卷二十二·名宦
  • 光緒《德安府志》·卷十·職官下
官衔
前任:
張懋
明朝安陸縣知縣
1562年—1567年
繼任:
戎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