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奇猷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雲南鄉試舉人,天啓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性长厚,为诸生时拾遗金,归其主。六年授中书,崇祯元年题请复原陈姓,三年考选,授广东道御史,管城工厂库,疏陈滇事,极中肯[1]。窽视节慎库,以清慎闻。四年巡视东城,巡青,五年降调,八年因弹主政贪秽,为所挤革职,归道卒[2]。
参考文献
-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五》:崇祯三年六月,山东道御史陈奇猷上言:滇固天末僻壤也,然两迤幅员,皆圣朝启辟之疆域,百万生齿,悉祖宗培植之遗黎。前者安酋发难,道路阻梗,任滇之守令往往裹足不前,间有履任者,因缺多人少,屡年兼摄,盖未至者视为畏途,已至者又居为奇货,硕鼠满室,哀鸿遍野,此相沿之弊尸端也。兹值道路稍通,凡受职之庶司,自宜依凭限而驰驱,望昆明池而叱驭。倘有因循观望,过限延迟者,究处必不可。已而任事者,责其往。则谢事者听其还,无以既毁之甑,复侈借寇之名。无开使过之门,终成飬痈之患。救时急着莫先於此,至於群吏之淑慝,鉴别欲精,提衡欲确,不得以边地惜才,或曲示优容,而权宜委托,不得为循套塞责。或苛绳庶职而薄责,大僚本虚,公为严明,使万里遐陬,共守天朝法纪,是在抚按正己率属,刻刻加之意耳。帝谓近来民生困於吏治,远方耳目难周,纵玩尤甚,所奏各款,所司即与酌行。
- ^ 《云南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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