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惟直
陳惟直(1540年—1588年),字伯生,號寅斋,四川嘉定州洪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陳惟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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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廣左布政使 | |
籍貫 | 四川承宣佈政使司嘉定州洪雅縣 |
字號 | 字伯生 |
出生 | 庚子十月二十日 |
逝世 | 万历十六年戊子正月 |
配偶 | 配張氏,封安人 |
親屬 | (子)陳璲、陳球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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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由縣學生中式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科會試中式第一百二十九名,廷试三甲一百九十三名進士[1]。都察院观政,本年八月授江西安福縣知縣,隆慶三年(1569年)三月擢吏部主事,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復除本部,二年正月升员外,三年二月升驗封司郎中,有鯁直聲。四年二月給假歸,言官交薦,六年九月復除本部,七年三月升湖广左参政,提督太岳、分守下荆南道,患病致仕。十二年十月起补山西左参政,十三年闰九月升陕西按察使,十四年三月升湖廣右布政使,十五年九月升本司左布政,十六年正月卒。
家族
曾祖陳永道,祖陳孟舉,父陳誥,學正、累赠郎中;嫡母譚氏,贈安人;繼母楊氏,累封贈安人;生母周氏,封太安人。兄惟重;惟勤。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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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钟继元 |
明朝安福县知县 嘉靖四十四年-隆慶三年 |
繼任: 胡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