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達道(?—?),字礎霞,號慰蒼雲南雲南府安寧州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陳達道
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雲南雲南府安寧州
字號字礎霞,號慰蒼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崇禎十二年己卯科舉人

生平

為人至孝。崇禎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雲南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授瀏陽縣知縣,升石阡府知府,升貴州按察司副使,調雲南按察司副使、兵備安普,卒於官[1][2]

參考文獻

  1. ^ 清康熙三十五年刻本《雲南府志·卷十三》:陳達道,字礎霞,自少篤孝。遘鳳賊之難,隨父出避兵,常以身捍父。年十五,父沒,勵節讀書。事母董氏曲盡孝謹。母病,嘗糞嘗藥,焚香告天,請以身代。己卯,以拔貢應秋試,將放榜,風雷大作,當事震恐疑有遺賢,乃於落卷中拔置達道第一人。咸謂孝感所至。歷官貴州憲副,以孝行旌表至再,鄉黨咸推。
  2. ^ 清康熙三十七年木刻本(康熙)《安寧州志·卷之二》:陳達道,字礎霞,號慰蒼,方總角,遘鳳賊難,父為賊所執刺刀焉。公以身捍父,力蔽之,諸酋感□,舍去。年十五,父卒,事母四十餘年,一錢一穀咸稟命焉。母疾,請以身代者三,嘗藥屢目不解帶,里中稱陳孝子云。崇正己卯以拔貢中鄉薦第一,于時咸謂孝感所致。始川潯陽,有惠績。陞守石阡。時藍苗内訌,流賊外遍阡城竄空者累月。公至募兵死守,擒賊首邢有富等五十餘名。時葛彰司脅從民數萬,已檄下議□,公夜詣軍門力白其冤,盡釋之。以坊拜監軍副使,行府事。尋拜安普副使,卒於官。崇正十四年舉孝入□綱具題旌揚崇祀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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