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伊拉克人
歷史
最早非裔伊拉克人是從蘇丹、埃塞俄比亞和東非其他地區如桑給巴爾帶來的奴隸與水手,名为津芝或贊吉。九世纪時他們作為奴隸被阿拉伯人帶到伊拉克當挖掘水道工人,盐矿工人與甘蔗園工人。
為了抗議他們的待遇,曾经在869-883年反巴格達的哈里發。他们建立了自己城市moktara,哈里發在883年平定他們。之后没大规模奴役只有個别奴隸生存至十九世纪。
在今天的伊拉克,儘管種族主義違背了伊斯蘭教和1921年通過的伊拉克王國的法律制度,但黑人少數群體仍受到各種形式的歧視。雖然奴隸制被認為已被根除,但非裔伊拉克人在伊拉克阿拉伯部落長老的家中充當僕人。黑人被公眾認為是「劣等的」, 大多數伊拉克人反對黑人和薩達特(謝赫,賽義德)通婚。“abd”(奴隸)這個詞被伊拉克人用來侮辱黑人。沒有一個非裔伊拉克人能夠擔任政府部長、國民議會議員或市議會議員。
社會條件
不同於十九世纪的美國黑奴,他們可擁有土地與子女不再是奴隸。信仰伊斯蘭教後他們也與當地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