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车辆号牌

根據大韓民國的法例,於大韓民國登記的所有汽車,均必須於車輛的前後安裝一塊長方形的金屬板以示其登記號碼,其正式名稱為「自動車登錄番號板」(韩语:자동차 등록번호판)。韓國的車輛號牌,是以韓文字阿拉伯數字為組合的順序號碼而成。

2005年至今的韓國車牌樣式

韓國的車輛號牌,分別於1973年、1996年、2004年分3次對號牌上的韓文字與數字的組合排序作出更改。現時的標準是於2006年11月1日開始執行,車牌的主要構成部份為:<標示該車使用目的(自用車/商用車)><韓文字><由1000至9999為止的4位順序號碼>。但最近1000至9999的4位數字快將用完的關係,當局開始簽發由0開始的號碼。號牌的長寬比採用歐盟標準,顏色為白底黑字。

至於建設用機械(挖泥機、泥頭車等)又或電單車、公用車(外交官用車)、軍事車輛、駐韓美軍等的車輛則使用與一般汽車不同的號牌設計,號牌上的規格、顏色、文字組合等等都不盡相同。至於單車以及農業機械用的耕作機則不需要安裝號牌。

私家車、休旅車、貨車

1973年4月以前

(例)서울11-1234

韓國的車輛號牌自日本殖民地時代的1910年開始出現,直至1921年首次規定為必須黑底白字。及後分別於1946年、1950年及1968年都曾作出修正。1968年8月1日的那次修正,號牌上並不使用韓文字,而標示該車使用目的的兩位數字也比較寬容,最後的4位數字也不是順序使用。當時的號牌為白底綠字,電單車(雙輪電單車以及電動單車)也同樣使用同款的號牌,但大小尺寸有所不同。由於政府早就宣佈此標準的號牌不再被使用,所以現在已經不會在街上見到。

1973年4月更改的車牌數字組合

 
1973年至1995年的私家車車牌(登記地為首爾)

(例)서울 1가 0000

組合順序是:<登記地區> +<標示該車使用目的代碼:1位數字><用途編號:1個韓文字><順序編號>

  • 登記地區是以特別廣域市(即以前的「直轄市」)來作區分
  • 使用目的代碼只以1位數字來表示,詳情如下:
    • 外籍車 : 0(於1991年廢止)
    • 私家車 : 1, 2, 3, 4
    • 休旅車 : 5, 6
    • 貨車  : 7, 8
    • 特殊車 : 9
  • 用途編號以1個韓文字來表示,詳情如下:
    • 自用車 : 가~마, 거~머, 고~모, 구~무 (共20個韓文字)
    • 自用車 : 버~퍼, 보~포, 부~후, 그~흐 (共39個韓文字。其後某些地區因應需要自行增加)
    • 商用車 : 바~하, 허, 호(共11個韓文字)
  • 號牌的顏色詳情如下:
    • 綠底白字:自用車、租賃用車
    • 白底綠字:商用車(巴士、的士等等)
    • 橙底白字:包車用(旅遊巴士等等)

1996年1月更改的車牌數字組合

 
1996年至2003年的私家車車牌(登記地為江原道

(例)서울 30 가 0000

因應某些地區的車牌號已達飽和,所以從1996年1月1日起,使用目的代碼增加至2位數字。

  • 私家車:10~69
  • 休旅車:70~79
  • 貨車: 80~97
  • 特殊車:98~99

但當時私家車用的使用目的代碼,最初的號碼並非由10開始使用。例如京畿道光州市全羅南道慶尚北道慶尚南道等就由11開始使用;釜山市大邱市江原道等由27開始;首爾市大田市由30開始;忠清北道由31開始;濟州島則由60開始。不由10開始使用的原因,一般相信是防止與當時建設用機械的車牌號碼組合混亂而避用(例如當時的泥頭車車牌號碼為:부산 06 가 0000)

因應使用目的代碼比以前增加了將近10倍,所以用途編號的韓文字相對地減少至只使用25個,以撇除一些發音相近的韓文字。

  • 自用車 : 가~마, 거~머, 고~모, 구~무 (共20個韓文字)
  • 商用車 : 바, 사, 아, 자, 허(租車用) (共5個韓文字)

也有部份地方會因此有自己專屬的號碼出現。例如城南市就會使用【경기 32・33】,商用車的話就會使用【70아·자】的用法。

至於顏色上也有輕微改動。商用車與包車的號牌統一為黃底綠字。而號牌上的字體也全部用上了類似明體的黑體字。當局曾於2003年9月開始試行發行在晚上也比較容易看見的白底黑字反光號牌。但因為超速拍照時會因為閃光燈反射而令車牌反而變得不能閱讀,於是在當年年尾就停止發行。

2004年1月更改的車牌數字組合

 
2004年至今的私家車車牌

當局於2004年1月1日實行將號牌上的登記地區刪去,換成俗稱全國號牌的新式號牌。以前如果車主要遷往其他市或道時,他所擁有的汽車就必須要重新申請。經過本次改動後,基本上一台汽車由首次登記後直至被廢棄除牌前,沒有特別原因的話也不用更改號牌。使用目的代碼與用途編號也有作少量的修改,但所有的改動只適用於自用車,商用車則繼續沿用過往的規定。

例:21가 0000

使用目的代碼變動如下:

  • 私家車:01~69
  • 休旅車:70~79
  • 貨車 :80~97
  • 特殊車:98~99

用途編號的變動如下:

  • 가~마, 거~저, 고~조, 구~주(共32個韓文字)

2013年3月起在各種類中新增以下韓文字:

  • 自用車:하, 호
  • 商用車:바, 사, 아, 자
  • 速遞運輸用車:배

值得一提的是,當局在實行此次改動時只單純地將登記地區從號牌上刪走,然後將號牌上的韓文字及數字放大來填滿號牌上的空位,導至號牌的可閱讀性下降而遭到批評。最終經過一段時間討議後,將顏色及號牌大小尺寸都統一地採用了所謂的歐洲型的號碼(白底黑字),此措施率先於2005年2月的警察巡邏車及公務車上試用,及後經過一輪修改字體及大小後,最終於2006年11月1日起應用於所有自用車身上。

2013年自用車的用途編號再增加了"하"和"호"兩個韓文字。

2019年9月更改的車牌數字組合

 
2019年起的私家車車牌

例:210가 0000

  • 私家車:100~699

號牌款式

建設用機械(挖泥機、泥頭車等等)

雙輪汽車(電單車、電動單車等等)

公用車(外交官等用車)

駐韓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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