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褒(498年—570年12月7日),字弘显燕州昌平郡若水县(今北京市昌平区)人[1],北魏、西魏北周官员。

生平

韓褒的祖父韩瑰是北魏镇西将军、平凉郡太守,安定郡公,父亲韩演是北魏征虏将军、中散大夫、恒州刺史[2][3]

韩褒从小就有志向,喜欢学习却不拘泥于章句,老师觉得奇怪而问他,韩褒回答说:“文字之间,常常受到教诲诱导。但是争论比较异同,请老师任凭我自己的喜好”。老师因此非常看重他。韩褒成人后,学习经史典籍,深沉有远略。北魏建明年间,韩褒以奉朝请起家官,加号强弩将军太昌年间,韩褒升任前将军太中大夫[4][5][1]

恰逢北魏末年大乱,韩褒前往夏州避难。当时宇文泰担任夏州刺史,向来听说韩褒的名声,以客人的礼节对待韩褒。贺拔岳侯莫陈悦杀害后,贺拔岳部下各位将军派使者迎接宇文泰。宇文泰向韩褒询问如何确定去留,韩褒说:“如今皇室衰落,天下混乱,刺史您天赋英俊雄武,用恩惠团结了将士人心。贺拔公突然遇害,人心惶恐惊骇,寇洛自知平庸低下懦弱无能,委身而寄托于刺史您。如果控制兵权,占据关中之地,这是上天所授,还疑虑什么!而且侯莫陈悦作乱而迅速自取其祸,他不是乘胜进取平凉,反而自行逃跑,把军队带到水洛城扎营[6]。他的眼光见识如同井底之蛙,刺史您前往必定可以将他擒获[7]。非凡的功勋,就在此一举。时机难以得到却容易失去,诚心希望刺史您认真考虑。”宇文泰接受了韩褒的建议[8][5]

永熙三年(534年),宇文泰举荐韩褒出任大行台左丞大丞相府录事参军,赐姓俟吕陵氏[9][1],封三水县开国男,食邑一百户[1]大统元年(535年),韩褒加中军将军银青光禄大夫,增加食邑二百户,进爵为子爵。大统二年(536年),南梁军队向北侵犯商洛地区,东魏又进攻樊邓,于是任命韩褒为镇南将军、丞相府从事中郎,转任左府司马[1],出镇淅郦[10]

大统三年(537年),高欢率军渡过黄河向西魏发动进攻,部队推进到沙苑,韩褒向宇文泰建议率军渡过渭河,摆出置之死地的架势对抗东魏,西魏赢得沙苑之战。沙苑之战后,韩褒又率军前往西夏州,谎称已经擒获了高欢,西夏州刺史张琼的部下许和杀死张琼归附西魏。韩褒因功增加食邑三百户,总计六百户,进爵为伯[1]

韩褒外任卫大将军北雍州刺史。北雍州北面为山区,有很多盗贼。韩褒秘密的访问得知,盗贼都是当地豪族所为,于是假装不知道,对待豪族十分礼遇。韩褒对他们说:“我这刺史是从书生起家,怎么会知道如何剿除盗贼。只好依赖你们大家与我共同分忧。”韩褒于是将所有在乡里为患的凶狠狡黠年轻人召集起来,任为主帅,分管各地界。如果发生盗贼之事而没有擒获盗贼,当事人就处以故意放纵之罪。于是被任命为主帅的人,没有谁不惶恐害怕。这些人叩头承认:“以前那些盗贼之事,都是我们做的。”所有同伙,都列出姓名。有些逃亡隐匿的,也全告知其所在之处。韩褒将盗贼名单收藏好,随后在州门上张贴巨大榜文:“认识到自己所犯盗贼之事的,迅速前来自首,可以免罪。在本月之内不自首的,公开行刑,陈尸于众,妻子儿女没入官府为奴,用以奖赏先自首的人。”旬日之间,全部盗贼都自首完毕。韩褒对照名单,没有一点差异,将这些人全部免去罪行,让其改过自新,从此盗贼絶迹。大统五年(539年),韩褒受征召入朝担任给事黄门侍郎。大统九年(543年),韩褒升任侍中[11][12][1]

大统十年(544年),韩褒出任太仆卿[1]。大统十二年(546年),韩褒外任使持节、都督西凉州诸军事、卫大将军、西凉州刺史。羌胡的风俗是轻视贫困弱小者,推崇豪富之家。豪富之家又欺凌剥夺小民,将之视为奴仆。所以贫困者越来越穷,富豪者越来越富。韩褒于是招募穷人担任士兵,优待其家庭,免除徭役赋税,又调富人财物救济贫困者。每当西域的货物和商人来到,韩褒先让贫困者进行交易。于是西凉州贫富逐渐均衡,户口增加很多。大统十六年(550年),韩褒加大都督、代理凉州刺史。西魏废帝元年(551年),韩褒出任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都督、会州诸军事、会州刺史。周二年(558年),韩褒加骠骑大将军开府,进爵为侯。武成元年(559年),韩褒被征召出任出任大吏部。武成三年(561年),韩褒转任大御伯[13][14][1]

保定二年(562年),韩褒转任司会。保定三年(563年),韩褒外任汾州诸军事、汾州刺史。该州北面与太原郡相连接,正对着千里径。以前齐军经常入侵,造成百姓农业荒废,前后刺史都无法防御。韩褒来后,正遇齐军来犯,韩褒于是不带兵到下属各县。汾州各地因为没有来得及防备,所以很多人遭到抢掠。齐人高兴而相互说:“汾州不知道我们前来,事先没有调集军队。现在我们回去,肯定是无法追击我们。”齐军因此放松警惕,不设置营寨。韩褒预先准备好精锐士兵,埋伏在北山中,分兵占据险要,拦截其回归之路。乘着齐军松懈,伏兵进攻,全部加以擒获。以前的惯例,擒获的俘虏都囚送京城。韩褒为此而上奏说:“擒获的贼众数量不多。俘获后再加以侮辱,只会增加他们的忿恨。请求全都放回,以德报怨。”周武帝诏令同意。从此以后来犯的军队越来越少。保定四年(564年),周军东征北齐,韩褒转任河州等三州诸军事[15]河州刺史。天和二年(568年),韩褒增加食邑五百户,总计一千六百户。同年,韩褒出任凤州刺史,增加食邑三百户,总计一千九百户,进爵为公。不久韩褒因为年老而申请离职,周武帝诏令同意。天和五年(570年),韩褒回朝出任少保[16][17][1]

韩褒先后为三位皇帝效力,以忠厚而被赏识,周武帝对他很是尊敬和器重,常常以老师之礼对待。韩褒每次入朝觐见,周武帝都诏令赐给韩褒座位,然后开始讨论政事。天和五年十月廿四日(570年12月7日),韩褒去世,虚岁七十三,周武帝诏令赠予韩褒原本的官职、燕岐泾三州诸军事、燕州刺史,三水县公如故,谥号贞公[18][19]。天和六年正月廿三日(571年3月5日)葬于万年县界羊牧原[1]

其他

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历史研究院陈鹏副教授指出,获赐“虏姓”者往往编排谱系,将自家塑造成拓跋鲜卑姓族后裔。比如韩褒,赐姓俟吕陵氏。俟吕陵氏,或作“俟吕邻氏”。《元和姓纂》曰:“俟吕邻,改为吕氏。”《通志·氏族略》曰:“俟吕陵氏,改为吕氏。周赐韩褒姓俟吕陵。”据此,俟吕陵氏显非韩褒家族旧姓。然《俟吕陵褒(韩褒)墓志》记载:俟吕陵,国姓,出自漠北匹也头辱纥酋长之胄焉。魏并州刺史、北平公斤曾孙,魏泾州刺史、安定公瓌孙,魏大都督、河州金城郡守、长乡子演仲子,魏灵泾东秦三州刺史、仪同三司、彭城伯惠公悦长弟。所谓“国姓”,即拓跋鲜卑“三十六国”“九十九姓”。墓志显然将韩褒家族视作俟吕陵氏后裔,即“匹也头辱纥酋长之胄”。然墓志载韩褒先世,不无可讨论之处:墓志载韩褒祖瓌、父演,见于《周书》《北史》本传;而韩褒曾祖“魏并州刺史、北平公斤”,却不无疑问。在《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书辩证》中,韩褒高祖被追溯为北魏鲁阳侯韩延之。照此说,“北平公斤”为韩延之子。然而考察《魏书》 《北史》之《韩延之传》,韩延之子嗣并无“韩斤”。《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古今姓氏书辩证》之说,不排除是唐代韩氏家族追溯,未必属实,但至少表明,唐代韩氏谱系记忆中没有“北平公斤”一代。“北平公斤”的名讳具有较强的北族色彩,似乎与韩氏汉人身份不符,其爵位北平公,与子“安定公瓌”亦存在矛盾。陈鹏怀疑,“北平公斤”实为俟吕陵氏,而非韩氏,是韩褒获赐姓氏后,将自家谱系与北魏俟吕陵氏嫁接起来的结果。韩褒之子的《韩恒贵墓志》、其孙的《韩仲良碑》皆未提及“北平公斤”,仅追溯至韩演;唐代韩氏谱系(《元和姓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也不载“北平公斤”。可能是韩氏恢复汉姓后,不再将“俟吕陵斤”视作自家先祖[20]

家庭

曾祖

  • 韩斤,北魏并州刺史、北平公[1]

祖父

  • 韩瑰,北魏泾州刺史、安定公[1]

父亲

  • 韩演,北魏大都督、河州金城郡太守、长乡子[1]

兄弟

  • 韩悦,北魏灵泾东秦三州刺史、仪同三司、彭城伯、惠公[1]

子女

  • 韩恒贵,隋朝大都督、东宫左亲卫、三水县公[1]
  • 韩继伯,隋朝仪同三司、骠骑将军、卫尉少卿、金崖县开国公[1]

延伸阅读

[]

 周書/卷37》,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北史·卷070》,出自李延壽北史

参考资料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宋婷, 《新出土北周<三水贞公墓志>补正韩褒传》, 《文献》 (第02期), 2015年, (第02期): 29–35 
  2.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韩褒字弘业,其先颍川颍阳人也。徙居昌黎。祖瑰,魏镇西将军、平凉郡守,安定郡公。父演,征虏将军、中散大夫、恒州刺史。
  3. ^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韩褒字弘业,颍川颍阳人也。祖瑰,魏平凉郡守、安定郡公。父演,恒州刺史。
  4.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褒少有志尚,好学而不守章句。其师怪而问之。对曰:“文字之间,常奉训诱。至于商较异同,请从所好。”师因此大奇之。及长,涉猎经史,深沉有远略。魏建明中,起家奉朝请。加彊弩将军,迁太中大夫。
  5. ^ 5.0 5.1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褒少有志尚,好学而不守章句。其师怪问之,对曰:“文字之间,常奉训诱,至于商较异同,请从所好。”师因此奇之。及长,涉猎经史,深沈有远略。属魏室丧乱,避地夏州。时周文帝为刺史,素闻其名,待以客礼。及贺拔岳为侯莫陈悦所害,诸将遣使迎周文。周文问以去留之计,褒曰:“此天授也,何可疑乎!”周文纳焉。及为丞相,引为录事参军,赐姓侯吕陵氏。大统初,迁行台左丞,赐爵三水县伯、丞相府从事中郎,出镇淅、郦。居二年,征拜丞相府司马,进爵为侯。
  6.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一二》:屯营洛水 按卷一文帝纪称侯莫陈悦“屯兵永洛”,“永洛”乃“水洛”之讹。此“洛水”疑亦是“水洛”误倒。
  7. ^ 《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六》:泰与将佐宾客共议去留,前太中大夫颍川韩褒曰:“此天授也,又何疑乎!侯莫陈悦,井中蛙耳,使君往,必擒之。”
  8.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属魏室丧乱,褒避地于夏州。时太祖为刺史,素闻其名,待以客礼。及贺拔岳为侯莫陈悦所害,诸将遣使迎太祖。太祖问以去留之计。褒曰:“方今王室凌迟,海内鼎沸。使君天资英武,恩结士心。贺拔公奄及于难,物情危骇。寇洛自知庸懦,委身而托使君。若总兵权,据有关中之地,此天授也,何疑乎!且侯莫陈悦乱常速祸,乃不乘胜进取平凉,反自遁逃,屯营洛水。斯乃井中蛙耳,使君往必擒之。不世之勋,在斯一举。时者,难得而易失,诚愿使君图之。”太祖纳焉。
  9.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一三》:赐姓侯吕陵氏 元和姓纂缉本卷六、通志氏族略五、古今姓氏书辨证卷二二“侯”作“俟”。然北史卷九八高车传见侯吕邻部,蠕蠕传见豆仑可汗妻侯吕陵氏。北朝胡姓考吕氏条引孝文吊比干文碑碑阴有“俟吕阿倪”,以为“当以比干碑为正”。
  10.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太祖为丞相,引褒为录事参军,赐姓侯吕陵氏。大统初,迁行台左丞,赐爵三水县伯。寻转丞相府属,加中军将军、银青光禄大夫。二年,梁人北寇商洛,东魏复侵樊邓,于是以褒为镇南将军、丞相府从事中郎,出镇淅郦。居二年,征拜丞相府司马,进爵为侯。
  11.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出为北雍州刺史,加卫大将军。州带北山,多有盗贼。褒密访之,并豪右所为也,而阳不之知,厚加礼遇。谓之曰:“刺史起自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诏桀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署为主帅,分其地界。有盗发而不获者,以故纵论。于是诸被署者,莫不惶惧。皆首伏曰:“前盗发者,并某等为之。”所有徒侣,皆列其姓名。或亡命隐匿者,亦悉言其所在。褒乃取盗名簿藏之。因大榜州门曰:“自知行盗者,可急来首,即除其罪。尽今月不首者,显戮其身,籍没妻子,以赏前首者。”旬日之间,诸盗咸悉首尽。褒取名簿勘之,一无差异。并原其罪,许以自新。由是群盗屏息。入为给事黄门侍郎。九年,迁侍中。
  12. ^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出为北雍州刺史。州带北山,多有盗贼。褒密访之,并豪右所为也,而阳不之知,厚加礼遇,谓曰:“刺史起自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乃悉召杰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置为主帅,分其地界,有盗发而不获者,以故纵论。于是诸被署者莫不惶惧,皆首伏曰:“前盗发者,并某等为之。”所有徒侣,皆列其姓名,或亡命隐匿者,亦悉言其所在。褒乃取盗名簿藏之,因大榜州门曰:“自知行盗者,可急来首,即除其罪。尽今月不首者,显戮其身,籍没妻子,以赏前首者。”旬日之间,诸盗咸悉首尽。褒取名簿勘之,一无差异,并原其罪,许以自新。由是群盗屏息。入为给事黄门侍郎,迁侍中。
  13.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十二年,除都督、西凉州刺史。羌胡之俗,轻贫弱,尚豪富。豪富之家,侵渔小民,同于仆隶。故贫者日削,豪者益富。褒乃悉募贫人,以充兵士,优复其家,蠲免徭赋。又调富人财物以振给之。每西域商货至,又先尽贫者市之。于是贫富渐均,户口殷实。十六年,加大都督、凉州诸军事。魏废帝元年,转会州刺史。二年,进位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寻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为公。武成三年,征拜御伯中大夫。
  14. ^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除都督、西凉州刺史。羌胡之俗,轻贫弱,尚豪富。豪富之家,侵渔百姓,同于仆隶。故贫者日削,豪者益富。褒乃悉募贫人,以充兵士,优复其家,蠲免徭赋。又调富人财物以振给之。每西域商货至,又先尽贫者市之。于是贫富渐均,户口殷实。废帝元年,为会州刺史。后以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为公。
  15.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一四》:迁河洮封三州诸军事 按封州不见地志,疑误。
  16.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保定二年,转司会。三年,出为汾州刺史。州界北接太原,当千里径。先是齐寇数入,民废耕桑,前后刺史,莫能防捍。褒至,适会寇来,褒乃不下属县。人既不及设备,以故多被抄掠。齐人喜相谓曰:“汾州不觉吾至,先未集兵。今者之还,必莫能追蹑我矣。”由是益懈,不为营垒。褒已先勒精锐,伏北山中,分据险阻,邀其归路。乘其众怠,纵伏击之,尽获其众。故事,获生口者,并囚送京师。褒因是奏曰:“所获贼众,不足为多。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请一切放还,以德报怨。”有诏许焉。自此抄兵颇息。四年,迁河洮封三州诸军事、河州总管。天和三年,转凤州刺史。寻以年老请致仕,诏许之。五年,拜少保。
  17. ^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累迁汾州刺史。先是,齐寇数入,人废耕桑,前后刺史,莫能防捍。褒至,适会寇来,乃不下属县。人既不备,以故多被抄掠。齐人喜于不觉,以为州先未集兵,今还必不能追蹑,由是益懈,不为营垒。褒已先勒精锐,伏北山中,分据险阻,邀其归路。乘其众怠,纵伏击之,尽获其众。故事,获生口者,并送京师,褒因是奏曰:“所获贼众,不足为多,俘而辱之,但益其忿耳。请一切放还,以德报怨。”有诏许焉。自此抄兵颇息。迁河州总管,仍转凤州刺史。寻以年老请致事,诏许之。天和五年,拜少保。
  18. ^ 《周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九》:褒历事三帝,以忠厚见知。高祖深相敬重,常以师道处之。每入朝见,必有诏令坐,然后始与论政事。七年,卒。赠泾岐燕三州刺史。谥曰贞。子继伯嗣。
  19. ^ 《北史·卷七十·列传第五十八》:褒历事三帝,以忠厚见知。武帝深相敬重,常以师道处之,每入朝见,必有诏令坐,然始论政事。卒,赠泾、岐、燕三州刺史,谥曰贞。
  20. ^ 赵世瑜主编. 《北大史学 25 2023 第1辑 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史专号》.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23年07月: 217–249. ISBN 978-7-5228-1901-3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