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1940年代在中國共產黨解放區使用的工資計算單位

是一种1940年代中国共产党解放区使用的工资计算单位,是一种实物分制。[1]

概述

饻是工资计算单位,1饻被规定为若干种实物价格的总和[2],这些实物包括:

计发工资时先按工厂驻地附近各种实物当月15日中午的实时价格计算饻值,然后再根据饻值计算工人的实际工资。从学徒到厂长,共划分有约20个工资等级。工程师的工资在195.8饻至321.2饻之间,技术工人的工资在46.2饻至132饻之间,高于普通干部。[1]

历史

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共产党抗日根据地受到日本军国民党军队的扫荡和双重封锁,同时期的旱灾和蝗灾造成农业歉收,物价迅速上升,根据地经济出现重大损失[3][4]。为应对经济困难,解决部队和原实行半供给制半工资制[5]的军工厂工人的供给问题,华北解放区军事工业由军事管理转变为企业化管理,军工企业由供给制改为工资制,八路军前方总部后勤部长杨立三创造“饻”字,取其有“食”有“衣”的含义,反切读作“xī”,作为实物单位计算工资,由以货币为单位计发工资改为以实物为单位计发工资[2][6][7]。最初选择实物小米作为各种费用的参照物,之后按菜金和公杂费所需几种主要实物折合为实物分,即饻[1][8]

评价

西北大学教授欧阳军喜认为饻工资制度是一种战时财政管理措施,认为饻工资制度的推行能够满足战时工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有利于解放区工业的恢复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通过推行饻工资制度向工人灌输阶级意识,工人工资饻数的变化是中国共产党处理不同阶层工人的待遇的体现,同时也反映出共产党对其工人运动政策的调整以及解放区劳资之间、工人与工人之间、工人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化。[7]

其他

“饻”字曾出现于《永乐大典》卷之二万四百二十八,用于描述十二章服章制度,与“饻”字在近现代的使用没有明显关系。

参见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戎子和. 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简史[M].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87.
  2. ^ 2.0 2.1 窦孝鹏. 抗战时期杨立三因时制宜造"饻"字[J]. 湘潮, 2015(8):1.
  3. ^ 李翼. "饻"是怎样造出来的[J]. 咬文嚼字, 2000(9):1.
  4. ^ 李翼. "饻"的来历[J]. 党政论坛, 2001(02):25-25.
  5. ^ 穿着供给制,伙食和津贴工资制。
  6. ^ 葛江洋. 创造了"饻"字的人[J]. 党史纵横, 2010, 000(011):48-49.
  7. ^ 7.0 7.1 欧阳军喜. "饻"的历史:战争与革命时期华北解放区工人的生活状况与阶级意识[J]. 史学集刊, 2022(6):14.
  8. ^ 华邺, 窦孝鹏. 杨立三别出心裁造"饻"字[J]. 党史博览, 2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