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蘭州同性婚姻

同性婚姻自2013年1月1日起在马里兰州合法。2007年9月18日,美國馬利蘭州最高上訴法院裁定該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並不違憲。2010年2月24日,馬利蘭州承認美國其他州的同性婚姻關係。[1]2012年3月1日,美國馬利蘭州州長馬丁‧奧馬利(Martin O'Malley)簽署同性婚姻法案,使馬利蘭州正式成為美國第八個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反對者已宣佈會爭取本年11月大選時全民公投,推翻同性婚姻法案。據馬利蘭州選舉委員會稱,啟動公投的門檻是在6月30日之前收集到5萬6千個選民簽名,並且要在5月31日前先收集到其中三分之一的簽名。政府要到2013年1月才可向同性伴侶簽發結婚證書。

虹色马里兰州地图
美国同性結合法律概況* 1
  同性婚姻可执行
  接受同性婚姻
  不接受同性婚姻(条纹:混合管辖权)

*美国原住民的部落司法辖区,关于同性婚姻各有自己的法令规范。

註釋

  1. ^ Davis, Aaron C.; Wagner, John. Md. attorney general: State to recognize same-sex marriages performed elsewhere. The Washington Post. 2010-02-24 [2010-05-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