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子振(1253年—1348年),字海粟,自號瀛洲洲客、怪怪道人,元代攸州(今湖南攸县)人。[1]

自幼勤奮好學,“於書無所不讀”。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侍御史程鉅夫奉旨到江南求賢,並向朝廷推荐了赵孟頫等二十名士,子振因而入京,授官集賢待制。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因寫詩贊美桑哥,不料桑哥戰敗,馮子振受牽連,被遣送回鄉。[2]元貞元年(1295年)再次入京,官復原職。大德十一年(1307年)又被免职。延祐元年(1314年)官承事郎。晚年歸鄉著述。馮子振是著名文学家,其诗、词、曲、赋、文皆负名声。其中又以散曲《鹦鹉曲》最負盛名。杨朝英辑《太平乐府》,将冯子振《鹦鹉曲》列为开篇第一。贯云石評冯曲“豪辣灏烂,不断古今,心事天与”。亦工書法,以行草見長。[3]至正八年(1348年)卒,谥文简。著有《居庸賦》、《十八公賦》、《華清古樂府》、《海粟詩集》等。

注釋

  1. ^ 馮子振的籍貫有五種說法,有攸州說、東海說、寧鄉說、湘鄉說、雙峰說。其中攸州之說源於《元史》卷一百九十,而流傳最廣,幾成定論。今人則考證為湘鄉人,此二說爭執不下。《光绪湖南通志》卷一六四《人物五》载“馮子振,號海粟,攸州人,一云湘鄉人” ;隋树森编《全元散曲》載其為“湘鄉人,一說為攸州人”。
  2. ^ 《元史纪事本末》卷七载:“二十九年五月,中书省臣言:妄人冯子振为诗誉桑哥,及桑哥败,即告词臣撰碑引谕失当,国史院编修陈孚发其奸状。帝曰:词臣何罪?必以桑哥为罪,则在廷诸臣谁不誉之?朕亦尝誉之矣。”
  3. ^ 元史·儒学传》載:“海粟冯公,以博学英词名于时,下笔一挥万言,少亦不下数千言,真一世之雄……遗墨之出,争以重货购之,或刻之金石,或藏诸名山,往往有之,则为人之宝爱可知”。

參考書目

  • 易小斌,《冯子振籍贯与生平新证》,《北方论丛》第5 期,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