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图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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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图南(1899年8月18日—1994年4月11日),字方鹏,别名曾,笔名高素、介青、高寒,男,云南文山人,中国教育家和翻译家,也是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家。曾任暨南大学、云南大学、上海法学院教授。
楚图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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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1899年8月18日 大清云南省文山县 |
逝世 | 1994年4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 | 汉族 |
职业 | 政治活动家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1926-1943年)[1] 中国民主同盟(1943年后) |
生平
民国时期
1913年考入昆明的联合中学,1919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来的北京师范大学)史地部,求学期间参加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并在李大钊指导下编辑出版《劳动文化》报。1920年毕业后回云南在一系列中学任教,并在同情共产党的学生中组织“读书会”。1926年接李大钊通知,去中国东北以教师身份为中国共产党工作,并于1926年冬正式成为中共党员。
1930年-1934年因涉嫌吉林学潮而被捕入狱。出狱后化名楚曾,在上海暨南大学先后任讲师和教授。抗战爆发后他经香港、海防到昆明,任教于云南大学文史系。1943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民盟),并成为云南组织的负责人之一。1946年他在李公朴、闻一多被暗杀后为其主持悼念及抗议活动。1946年8月到上海,任上海法学院教授,后因民盟被禁而流亡香港。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参加了开国大典仪式。
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他担任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会长。1954年,中国史学会公布第一届理事会名单,郭沫若担任主席,吴玉章、范文澜担任副主席,他担任理事[2][3][4]。1956年当选民盟中央常务委员,1958年当选中央副主席。文革期间,楚图南被下放到河南明港的五七干校,直到1971年被获准回京。1979年和1983年他两次当选为民盟中央副主席,1986年任代主席和中央主席。他还长期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常委,并在1986年4月被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作品
- 翻译作品:惠特曼的《草叶集》,《希腊神话与传说》,《查拉斯图拉如是说》。
- 文集:《萄草集——楚图南诗词选》(1995年),《楚图南——跨世纪的探索》(生平摄影集,1996年), 《楚图南书法作品》(1997年)。
參考文獻
- 關國煊:《「民盟」老將楚圖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載《傳記文學》71:1(總422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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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 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2年11月-1954年11月 |
机构撤销 |
政党职务 | ||
前任: 胡愈之(代理) |
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主席 1986年-1987年 |
繼任: 費孝通 |
民事職務 | ||
新頭銜 |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会长 1954年5月-1966年4月 |
繼任: 楚图南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会长 |
前任: 楚图南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会长 |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会长 1966年4月-1969年5月 |
繼任: 王国权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