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匡(?—?),西汉末年新朝扶风郡平陵县(陕西省咸阳市西)人。

王莽建立新朝后,鲁匡担任羲和(大司农)。他根据王莽示意,提出“五均六筦”的经济政策,将、铸等经济事业,全部收归政府官营。而且征收山泽税,由政府办理贷款。在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等地设五均司市师,管理市场、物价与征收工商税。并任用洛阳人薛子仲等人为吏,督办五均六筦。他们和地方郡县官员相勾结,大发横财,百姓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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