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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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康(1810年—1881年),字子年,號觀古閣主人、巖寺人。安徽歙縣人。清末錢幣學家和金石學家。
生平
道光十九年(1839年)舉人,以內閣中書,歷經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及光緒五朝,官至四川夔州知府。隨叔父鮑桂星居京城。生平癖嗜泉幣。在京師與李佐賢、呂堯仙諸人有同好,收藏多前人所未見,被同好尊為“泉師”。
叔父去世後移居长安。流寓秦中時,與蘇兆年、張二銘有往來,並與古币收藏家劉燕庭晨夕過從,互出所藏相質證,凡作偽之器,亦不復諱;主張戒矫、痴、诬三弊:“诋谟前哲,非笑同人,故创一解,戛戛生新,其弊也矫;按图索骥,缺一不可,累百盈千,悉应届我,其弊也痴;好异矜奇,侈为独得,自欺欺人,强词滋惑,其弊也诬”。晚年致仕,同治十一年(1872年),退隱臆園,又號臆園野人,专事著述。卒於光緒十一年[1]。著《觀古閣泉拓》、《觀古閣詩鈔》、《皇朝諡法考》五卷、《泉說》、《續泉說》各一卷。鮑康死後遺物由侄子鮑恩綬繼承,恩綬再傳長子鼎臣,因生活所迫,鼎臣在南昌變賣子年遺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