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山镇

中国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下辖镇

鸡冠山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1]

鸡冠山镇
鸡冠山镇的位置
地图
坐标:40°31′15″N 123°55′07″E / 40.52088°N 123.9185°E / 40.52088; 123.9185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凤城市
村级区划单位数
时区北京时间UTC+8
行政区划代码21 06 82 116
电话区号+86 

名称由来

鸡冠山镇地形如公鸡,且镇内有一山形如鸡冠,由此而得名鸡冠山,据《凤城县志·地理志》鸡冠山“形类鸡冠故名”。

政区沿革

1919年7月设区、村,始以鸡冠山为村名,隶属中路一区管辖。

1938年实行街、村、屯制,设鸡冠山村(乡镇级建制),辖庙河南、四台、郞家、小河沿、薛礼站、丁家房、白菜地、秋木庄、火茸沟、袁家沟、沙子岗、鸡冠山12个屯。

1945年10月中共设立鸡冠山区,辖庙河南、四台、郞家、小河沿、薛礼站、秋木庄、火茸沟、袁家沟、沙子岗、鸡冠山10个村。

1946年10月国民革命军设鸡冠山镇,辖鸡冠山、庙河南、沙子岗、四台子、小河沿、邵家、薛礼站、白菜地、袁家、丁家房、秋木庄、火茸沟12个保。

1947年6月凤城解放,中共恢复鸡冠山区。

1949年4月原北汤区白菜地、丁家房2个村划归鸡冠山区,鸡冠山区辖河北、西沟、四台子、袁家沟、四门子、庙河南、沙子岗、大地、火茸沟、秋木庄、薛礼站、新兴、鸡冠山、丁家房、白菜地15个村,驻地鸡冠山。1950年10月取消鸡冠山区名,设为第六区,辖15个村。1951年2月改设为第四区,辖23个村。

1956年2月并区设鸡冠山区,辖秋木庄、薛礼站、新志、四台子、暖河、四合、北汤7个小乡,19个村。同年8月设鸡冠山镇,为县直属镇。

1958年3月撤销鸡冠山区分设鸡冠山、暖河2个乡,鸡冠山乡辖原薛礼站、四台子、新志3个小乡。同年6月撤销暖河乡划归鸡冠山乡。同年9月撤销鸡冠山乡组建鸡冠山人民公社,辖新开、暖河、沙子岗、大阳沟、鸡冠山、大地、陡岗、薛礼、丁家房、白菜地、茨林子、四台子、三台子、袁家沟、大甸子15个大队。

1983年9月撤销鸡冠山人民公社设鸡冠山乡。1984年5月撤销鸡冠山乡设立鸡冠山满族乡。同年9月撤销鸡冠山满族乡改设鸡冠山满族镇。

1985年5月凤城满族自治县成立,满族乡、镇不冠满族改称鸡冠山镇,实行镇管村体制。

自然地理

鸡冠山镇位于凤城市西北部,东与草河街道凤山街道接壤,南邻凤凰城街道、宝山镇,西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朝阳乡、汤沟乡相连,北与青城子镇、刘家河镇毗连。

鸡冠山镇地处丘陵地带,地势西高东低。粮食作物主要以玉米、大豆为主。年均气温7.7℃,年均无霜期156天,年均日照时数3900小时,年均降水量860-1230mm。风灾水灾为主要自然灾害。

境内山峰有帽盔山、影背山,帽盔山海拔1141.5m,为凤城市辖境内第二高峰,是与岫岩满族自治县汤沟乡界山。主要河流有金家河、草河、暖河、二道河。

人口面积

总人口25282人,全镇东西最大距离62.5km,南北最大距离25km。全镇总面积438平方公里。

名胜古迹

鸡冠山镇镇区内拥有大面积日本建筑群,且保存完好。

现存历史遗址包括小家崖日伪火车站旧址(大地村洞沟村民组东南角)、日军守备队旧址(鸡冠山村三道桥村民组145号)、日伪火车站旧址(中铁社区前街中部)、李鸿杰烈士墓(鸡冠山村三道桥子东600米大阳子东侧山坡上)、苇子狗门烈士墓(沙子岗村苇子沟门村民组东北600米大阳子东侧山坡上)、望马山战壕(四台子村东高家堡子东300米望马山主峰和南侧山峰)、四台子日伪火车站旧址(四台子村四台子村民组北部)、袁家沟日伪火车站旧址(袁家沟村岭下村民组西南500米)、鸡冠山镇日式建筑群(中铁社区)、鸡冠山日本机关区旧址(中铁社区东街)、刘澜波故居(鸡冠山镇茨林子村)。

行政区划

鸡冠山镇下辖以下地区:[2]

中铁社区、​钢厂社区、​大地村、​鸡冠山村、​大阳沟村、​袁家沟村、​四台子村、​宝石山村、​茨林子村、​白菜地村、​薛礼村、​陡岗子村、​沙子岗村、​暖河村和新开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