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公輔(1576年—1659年1月28日),廷璽廣東新會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黃公輔
大明兵部尚書
籍貫廣東廣州府新會縣
字號字廷璽
出生萬曆四年(1576年)
逝世永曆十三年正月七日
(清順治十六年,1659年1月28日)
出身
  •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四十年(1612年)舉人[2]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成進士,擔任浦城知縣,挽留辭官的葉向高、譴責卸職的錢象坤。轉任山西道監察御史後,他為誤讀帝詩的府屬辯白,發還餽金責備對方,又上疏彈劾韓敬魏忠賢李實不法,乞求治罪,言辭激切,被霍維華反劾而削籍。

魏忠賢敗亡後,黃公輔得起用為湖廣湖北道參議,改任江西副使。其時湖廣有數百人到北京楊嗣昌衙門,責罵楊嗣昌不為當地著想,對方因此上疏讓他留在湖廣,其後再進任寶慶參政,入賀朝廷期間上疏「流寇燎原,征討宜急」,獲崇禎帝嘉獎。

崇禎十三年(1640年)黃公輔兼任長沙副使,正值張獻忠攻打長沙城,他設置埋伏,斬殺三千多名流賊平定事件;很快他回到寶慶,監督軍隊反擊攻城的臨藍營軍隊,斬殺對方首領。他清廉謹慎,長沙、寶慶人民感恩其德政,獲舉薦任僉都御史撫治偏沅,與巡按不和而稱病歸鄉[1]

隆武二年(1646年)廣州失陷,張家玉陳子壯陳邦彥起兵;黃公輔則在永曆元年(1647年)正月獲南明朝廷起用為太僕少卿,到七月時他也在新會起兵。陳邦彥攻打順德,和他約定屯兵充當犄角,他和連城璧接連收復新會及新寧,不久三人戰死,他的軍隊也散去。永曆帝臨幸肇慶,轉任左通政經筵;永曆三年(1649年)擢官刑部左侍郎,署任兵部尚書,其時他已年老,無心仕進,只是想見皇帝抒發懷抱。次年(1650年)永曆帝西奔,他留在肇慶,率領李元胤馬吉翔守衛三水,兵敗後退入深山[3]

永曆八年(1654年)李定國出師,黃公輔和孫子黃確依附王興;至十一年(1657年)他寫信給鄭成功,商議以福建、廣東軍隊收復南京,適逢勤王兵前來,他命黃確自龍門經越南前往永曆帝行在。十二年(1658年),南明朝廷晉任他為兵部尚書、總督水陸義旅,賜尚方劍方便行事;他和王興議事被洩密,拒絕尚可喜前來招降,孫兒黃確、黃碩兄弟被擒後也堅持不屈。十三年(1659年)正月七日,黃公輔在文村憂憤而死,年八十四歲[4]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黃公輔,字廷璽,新會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授浦城知縣。葉向高辭位,疏留之,並詆錢象坤去位。遷山西道御史。有府屬誤干文網,力為昭雪。餽之醢,發之金也,還其金而切責之。又疏糾修撰韓敬,劾魏忠賢、李實不法,力乞明正典刑,言甚激切,卒為霍維華所劾,削籍。忠賢敗,起湖北參議,轉往江西副使。湖北民數百抵京,擁楊嗣昌門,責其不為桑梓保障計。嗣昌疏留還公輔於楚,晉寶慶參政。因入賀,疏言「流寇燎原,征討宜急」,上嘉納之。越二年,兼長沙副使。值張獻忠攻城,設伏禽斬三千餘人,事始定。未幾,回寶慶,臨藍賊萬餘攻城,督兵逆擊,搗其巢,禽賊首斬之,餘黨平。公輔廉介慈慎,長、寶人感其德政。會推僉都御史撫治偏沅,以不合於巡按,謝病歸。
  2. ^ 道光《新會縣志·卷六·選舉》:黃公輔 印曾孫,(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 賈志 見進士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廣州陷,張家玉、陳子壯、陳邦彥師起。永曆元年正月,起太僕少卿。七月,公輔亦起兵新會。邦彥攻順德,約公輔就其鄉屯兵,互為犄角。公輔乃與連城璧復新會、新寧。三人死,軍亦散。昭宗再幸肇慶,轉左通政侍經筵。三年,擢刑部左侍郎,署(兵部)尚書。公輔已年邁,無仕宦情,特欲一陛見,抒懷抱而已。四年,上西幸,公輔留肇慶,率李元胤、馬吉翔守三水。兵敗入深山。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八年,李定國出師,與孫確依王興。十一年,遺書鄭成功,議以閩、粵師復南京,會勤王兵迎上。命確自龍門間出安南謁行在。十二年,晉兵部尚書、總督水陸義旅,賜尚方劍便宜行事。公輔與興等議大舉而事機洩。尚可喜招降,復書拒之。已又執確、碩兄弟,終不屈。十三年正月七日,以憂憤卒於文村,年八十四。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六·列傳第三十二
  • 道光《新會縣志》·卷六·選舉
官衔
前任:
袁鳴泰
明朝浦城縣知縣
萬曆-天啟年間
繼任:
姚士恒
前任:
張天麟
明朝湖廣布政使司分守寶慶道參政
1640年-1644年
繼任:
郭士亮
前任:
李乾德
明朝偏沅巡撫
1643年
繼任:
吳麟瑞
前任:
李陳玉
南明兵部尚書
1649年-1650年
繼任:
萬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