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體行(?—?),字于道,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黃體行
大明浙江處州府知府
籍貫福建興化府莆田縣民籍
字號字于道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進士

生平

福建鄉試第八十五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進士[1][2]。授戶部員外郎,因上言罷官。嘉靖初年,擢浙江處州府知府,不久乞致仕[3]

家族

曾祖父黃祥;祖父黃維器;父黃原謙。前母陳氏;李氏[4]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四》:黃體行,字於道,莆田人。𢎞治壬戌進士。厯授戶部員外郎。正徳甲戌,乾清宮災,體行應詔陳言,請修省以答天譴。時番僧義子邉軍蠱惑兒戲,征歛有皇店內市打毬錢之號童䜿誘車駕潛游外市朝儀廢而不修,宮寢疎而不行。體行指陳無諱。武宗怒,削其籍。嘉靖初,擢知處州府,尋乞致仕。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林富
明朝處州府知府
正德年間
繼任:
王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