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阳公交车纵火案

2014年贵阳公交纵火案,是指2014年2月27日中午12时37分,发生在贵州省贵阳市237路途经云岩区金阳南路时发生的公交车起火事故。[2]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事故原因认定为刑事案件。[1]

2014年贵阳公交纵火案
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贵阳市
坐标26°35′41″N 106°37′36″E / 26.5947°N 106.6268°E / 26.5947; 106.6268
日期2014年2月27日
12时37分(UTC+8
類型纵火
武器汽油
死亡6人[1]
受傷35人[1]
疑犯苏大华

2015年4月1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纵火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同时查明,2013年8月30日,苏大华因怀疑其妻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邀其兄苏大波共同打伤被害人王某某及其家人。王某某受轻伤,王某某父亲、孩子受轻微伤。法院宣判,苏大华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苏大华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3]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鲍光翔. 贵阳公交燃烧遇难者身份确定:最小者仅4个月大. MSN中文网. 2014-02-28 [2014-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5). 
  2. ^ 朱自洁, 赵力, 杨锋, 李雪莹, 李丹丹. 贵阳公交车起火6死35伤 目击者称火势瞬间变大. 腾讯新闻. 2014-02-28 [2014-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4). 
  3. ^ 贵阳公交放火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曾致6死30余伤. 编辑:王永吉. 中国新闻网. 2015-04-15 [2019-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4) (简体中文).